影响,很多年轻人拥入小型武馆,在天台上自行组织徒手比赛,在粤语中,这叫作“比武”。年轻李小龙此前已经是名经验丰富街头斗士,见到这些天台比武,立刻被吸引。这使他做出个改变他生决定——他准备开始正式学习功夫。
在些友人帮助之下,李小龙母亲于1956年9月10日顺利将李小龙送进圣芳济书院(St.FrancisXavier’sCollege)。与喇沙书院相比,圣芳济书院更像是所现代学校——纪律严格,校风淳朴、谦逊。[167]圣芳济书院天主教修士们从未放弃过任何个有问题孩子,并且擅长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圣芳济书院校友会成员洪中治(JohnnyHung)表示:“如果不是书院这些修士们,可能很多孩子最终都会流浪街头。”[168]
可是,修士们在李小龙这儿遇到挑战。尽管他向父母承诺要改变自己行为方式,但他和他小帮派成员们仍然会在九龙后巷里闲逛,寻找各种打架机会。虽然他赢时候比较多,可还是有不少时候输掉,他讨厌这种感受,于是决心提高自己打架技术。李小龙在1967年10月为《黑带》杂志撰文时回忆道:“小时候在香港,是个小混混,经常出去打架,并且随身带着铁链和笔,笔里面藏着小刀。然而,有天,突发奇想,如果没人在背后帮,独自去与人打架,情形会怎样呢?”[169]与很多年轻习武者样,李小龙学习功夫并不是为成为个更好人,而是要成为个更厉害街头斗士——不是为自卫,更主要是为主动进攻。李小龙坦承道:“是在觉得安全感降低时才开始学习功夫。”[170]
他在圣芳济书院认识第位朋友是张学健(HawkinsCheung)。和李小龙样,张学健也是个来自富裕家庭孩子,同样身材矮小、好斗。张学健说:“们出身于富人家庭,如果周末想出去玩,有时会让家里司机互相接送。”他们友谊发展很快,没多久就变成亲密朋友。“小龙在学校绰号叫‘大猩猩’(Gorilla,常用来形容体格强壮且外表凶悍男子),因为他肌肉发达,走路时两臂在身体两侧晃悠。每个人都很怕他,但是唯个叫他‘鸡腿’人。他很生气,总是在学校操场上到处追,他上半身很壮,但下半身比较像鸡腿。”[171]
在他们放学后历险过程中,张学健和李小龙遇到另外个邻居:张卓庆(WilliamCheung)。他是名探长儿子,比李小龙年长些,体形比李小龙大,街头打架本事也比李小龙出色。他们日益增长友谊迫使李小龙必须做出个艰难决定:要避开他,保持自己在群圣芳济古惑仔中领袖地位;要收起自尊,管张卓庆叫“大哥”,成为他跟班之。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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