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巧也抬头看他眼。
就这片刻机会,野狗抓住,见它对手分神,立刻扑过去,小崽子大概是被人围追堵截得时间长,反应十分敏捷,往旁边扑,就躲过去,于是那条野狗好死不死地就扑到魏谦少年脚底下。
这畜生红着眼,鼻翼里发出呼哧呼哧动静,像是急红眼,敌不分,对着个打酱油无辜群众通狂吠,呲出嘴大黄牙。
魏谦正盘算着自己万考上高中,学费该怎解决问题,没打算理会它,抬腿要走,结果也不知这畜生是怎想,居然低头冲着他脚脖子来口。
魏谦忙缩脚,没咬着。
魏谦当时十三四岁,爹死娘死还带着个只会流鼻涕妹妹,尽管考试发挥得流,可考上也不定能上,处境凄惨。这样长大孩子,他性情如果不愤世嫉俗,那是不大正常——因为那意味着他太会表演,将来很可能会变成个高智商反社会分子。
所以正满腹烦心事中二少年当场就急,抬腿给野狗脚,他从小和混混们长大,惯常动手打架,这脚分量不轻,直接把大狗踹到墙上,野狗依然不依不饶,又口咬在魏谦鞋上——幸好这双鞋是捡来塑胶鞋,虽然又硬又不透气,但是好在结实,没咬透。
魏谦甩下,见甩不开这条死狗,于是用脚大力踩住野狗肚子,又从旁边捡起块砖头,下狠手砸在这狗中豪杰脑袋上,砸下,豪杰就松口,砸两下,豪杰就头破血流,彻底成个鬼雄。
人,还有狗,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其实都是样——好比有人西装革履好房好车,有狗定期美容油光水滑。而还有些人和狗,注定在这样条充满垃圾小路上,为些可笑又可悲理由撕咬搏命,流血流汗。
同人不同命,同狗也不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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