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知道借钱给丽萨之后特别生气,但他第二天大早就打电话,让他会计把钱汇给。”
当然,那些年也不乏些美好回忆。有年夏天,丽萨回到加州参加电子前沿基金会(EFF)举办慈善音乐会。这场音乐会旨在推广技术普及,在旧金山著名菲尔莫尔礼堂举行,感恩至死乐队、杰弗逊飞船乐队和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Hendrix)等都曾在这里演出。丽萨在慈善音乐会上演唱特蕾西·查普曼(TracyChapman)圣歌《谈谈g,m》(“Talkin’boutaRevolution”),“穷人会站起来,得到他们应得”。乔布斯当时就站在后排,抱着刚岁女儿艾琳随着节奏轻轻摇晃。
丽萨大学毕业后搬到曼哈顿做自由撰稿人,乔布斯与她关系依然时好时坏。乔布斯对克里斯安不满也让父女二人关系进步恶化。他在附近门洛帕克给克里斯安买栋房子,而克里斯安却把房子卖掉,拿着这些钱跟个精神导师四处旅行,又在巴黎生活段时间。钱花完之后,她回到旧金山,成为名艺术家,创作“光绘”(LightPainting)和佛教曼陀罗。她在个人网站(赫兹菲尔德帮她做网站维护)上这样写道:“是个‘通灵者’,个对人性进化和地球升华未来有灵性、能预见贡献者。当创作时,能感受到神圣震动,体验特别形状、颜色和音频。”克里斯安曾患上严重鼻窦炎和牙科疾病,急需用钱,但乔布斯却拒绝帮她,气得丽萨好几年没有跟他说话。这就是父女二人相处模式。
莫娜·辛普森把这些事都写进自己第三部小说《凡夫俗子》,当然还加上自己想象。小说于1996年出版,其主人翁以乔布斯为原型,其中很多片段都是事实。书中写道,他有个朋友才华横溢,却患上退行性骨关节病,乔布斯默默为他慷慨解囊,还给他买辆特制汽车。书中还准确地描述他与丽萨关系中许多不光彩方面,包括他最初否认父亲身份等。但也有些内容纯属虚构。例如,虽然克里斯安在丽萨很小时候就教她开车,但书中小姑娘“简”在5岁时独自驾驶卡车穿越山区寻找父亲场景从来没有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此外,小说中还有些小细节,用新闻学术语来说,就是“精彩至极,核实奚益”,比如全书第句话对以乔布斯为原型人物是这样描述:“他很忙,忙到没时间冲马桶。”
乍看,这部小说对主人翁似乎有点儿过于苛责,说他“丝毫不觉得有必要迁就他人愿望或兴致”。主人翁卫生习惯也跟乔布斯本人样让人不敢恭维,“他觉得没必要用香体剂,经常宣称,只要饮食结构合理,用薄荷橄榄油皂,就既不会出汗,也不会有体味”。但整部小说基调颇有抒情意味,文笔也非常细腻,人物形象饱满。在小说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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