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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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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湿漉漉,会众走下圣·博尼费斯宽阔台阶,很快便四散开去。有关这种怪病消息已经传开,恶劣天气和疾病让大家提心吊胆,甚至在做礼拜时候,邻居们也彼此离得远远。在正常时期,去教堂做礼拜是许多农民家庭唯喜爱社交活动。可现在并不是什正常时期。

人群散去后,只有约翰·考普还在那里逗留。他这个习惯已经保持很多年。每次弥撒结束时,约翰都会把教堂走个遍,检查教堂里长凳,确保跪垫放回原处,同时确保人们没有落下任何东西——围巾、帽子,甚至是诵经用念珠——他将这件事视为己任。如果发现得足够及时,大多数被落下东西都能立刻归还给失主。教堂后面箱子里连件失物也没有,约翰对此感到特别自豪。

他这做,不仅仅是因为他胸怀宽阔。他早就习惯在任何场聚会结束后留下来,给别人先离开机会,尽可能避免别人走在他身后。他曾经见过那些年轻人模仿他走路姿势,先是伸出右脚,再踉踉跄跄猛地向前迈步。他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因此,他很早便知道,他没办法改变自己有只脚畸形事实,也没办法改变周围人对自己看法。他能尽力做到便是,调整自己日常习惯,不给别人留下嘲笑自己机会。(感谢上帝,克里斯蒂娜没有只看到他那条畸形腿,而是看到本性。每天,他都对这件事心存感激。)

“谢谢你,约翰尼。”荣格尔斯神父大声对他说道,随后便消失在更衣室后面。约翰挥挥手,继续往前走,唯陪伴他是熏香味。克里斯蒂娜应该带着孩子们回到家,这时候,她应该正在做晚餐,孩子们应该正在玩游戏。他脑海中会清晰地浮现出家中场景,想到这儿,他便微笑起来。他希望荣格尔斯神父能够停下来,跟他聊会儿,这样他就可以说:“哎呀,得回家家人正在等呢。”他很喜欢自己“顾家男子”形象。他度觉得自己这辈子就没有这个命,不可能有家室。遇到克里斯蒂娜时候,他年近三十岁,可她比他要小十岁,那时候,他已经开始相信——害怕——家庭生活以及属于他自己家庭,离他越来越远

完成给自己布置任务之后,约翰戴上帽子,走出教堂,走到空荡荡台阶上,心想着克里斯蒂娜为他准备、等他回家吃那顿晚餐。辆马车还停在街上,那匹套着挽具骟马正伸长脖子去够路边长出来虎尾草。约翰认出那是加诺威医生车。他猜医生可能在等荣格尔斯神父。弥撒结束之后,医生和神父经常站在门厅或是台阶上讨论着不同事,所以他也没太注意那辆马车,而是转身朝家中走去。

“考普先生。”约翰还没走远,医生便冲他喊道。后来,约翰想起来,医生当时叫他“考普先生”,而不是“约翰”或“约翰尼”。“考普先生。”约翰惊讶地转过身来,面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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