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们正向那颗星球靠近,十个小时后,飞船将从十万公里距离上掠过该星球,那将是最佳观测机会……”他继续写航行日记。
“这是颗浓云密布星球,并不友好。”几个探测器进入星球大气,传回信息告诉托尔斯这颗星球表面看上去十分平静,实际上团糟。在厚实云层下,以氮和二氧化碳为主大气飞速流动,形成几个巨大对流圈,时速达到上百公里风,bao刻也不曾停息。
“这颗星球和地球颇为类似,然而在这里大气条件下生命很难存在。”托尔斯不疾不徐地记录着,“这是第四颗与地球类似星球。地球那样个头似乎在宇宙中很常见,只要主恒星质量与太阳相近,就很容易产生颗与地球类似星球。TS115不会特意在这颗星球停留,也同意——们已经在类似星球上花费大量时间……”
托尔斯停顿下,有句预言看起来很像是真理:生命到处都是,但绝大多数只是和细菌类似。在曾经勘探过两颗星球上,最大发现就是些细菌。毫无疑问,它们是生命,甚至像是地球上细菌亲属,然而,它们充其量只是细菌而已。第次发现外星细菌是值得兴奋事件,然而反复地发现细菌只会让人觉得沮丧。人类是独特,这让
战争突然发生,然后,结束。
托尔斯在飞船上度过他黄金岁月。光芒四射恒星照射飞船,当光压达到四点五微帕时,自动系统就会将他唤醒。此刻,他正醒过来。
飞船很快在这个恒星系中找到行星。“这是颗岩石星球,它看起来不那亮,有点锈迹斑斑……大小接近地球,有两颗小卫星,不知道另面是不是有更多卫星,其卫星大概只有月亮四分之大小。”托尔斯照例录制航行日记。用地球和月球来对其他行星进行描述不是种精准方法,然而托尔斯习惯这干。他知道自己任务不是记录星星位置和轨道,不是分析行星化学成分,也不是寻找可能生命痕迹,机器能够做到这切,他唯任务是看——用双人类眼睛去看。
这件事极端枯燥乏味,却极为适合他。什样性格就该干什样事业,强迫着来是不行。
托尔斯看看时间表,飞船日历2574年10月11日。真巧,正好是十年!
十年前今天——至少对他来说是十年前,他正身处太平洋个小岛,躺在沙滩上,仰望碧如洗天空。耳边是海水轻拍沙滩声音,细微风声,还有赤脚踩在沙地里声响。
“托尔斯,走吧。”个声音仿佛从很远处飘来。
那是商绍良。
商绍良是他个朋友,认识并不久,然而托尔斯认定他们之间有种惺惺相惜默契。古人有说法,白头如新,倾盖如故,说就是这回事。
他定已经死……托尔斯这想。他活动下脖子,脑袋画个圈,把关于商绍良和地球切都排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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