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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4 / 5)

这下是真要完。

程修忍不住叹口气,俞乐听见,心里更慌:“程修,你再想想,仔细想想,有没有什花是他以前提过、夸过、买过?今天要是再找不出枝合眼缘就要被开除!你见过因为

铃兰正在奋力啜奶,吭哧吭哧,嘴巴啜着不得劲,四肢便配合齐用力,脚丫子软扑扑地往程修掌心里蹬。

说实话,程修真是点儿也不想和俞乐交谈。

被郑飞鸾开除后,他曾本着友善态度想给新助理些忠告——毕竟郑飞鸾情况特殊,不是个难度恒定boss,极有可能在未来天化身恶魔,需要早做准备。然而俞乐自视甚高,既不问他为何被开除,也不问郑飞鸾性格特点,直接走马上任,甚至当面嘲讽他不懂得把握机会,将这职位拱手让人。

程修几乎呕血,却无力与她争辩——当时何岸还生死未卜地躺在医院里,铃兰也没出新生儿监护室。他需要操心事情太多,顾这头疏忽那头,哪儿还有闲心回击对方挖苦。

万万没想到,这位看似意气风发俞助理也只熬九个月。

起床,他惊讶地看到半拉子木板又拖在地上,另绳子空空荡荡——断口粗糙,分明是被利齿咬断

六百六蹲在旁边气定神闲地甩尾巴,琥珀色圆眼里闪过寸狡黠光。

客栈老板不再试图修复秋千,而是拆掉它,换上只竹编摇篮,还在里面铺好柔软被褥。

就这样,六百六将它心爱秋千当做见面礼,送给它更心爱小铃兰。

因为这只灵性与脂肪同在胖猫,何岸在落昙镇定居。

他问俞乐发生,俞乐说,郑飞鸾从上周开始无缘无故看桌上插花不顺眼,连换十几枝都不满意,却说不出究竟喜欢什花,最后勃然大怒,丢下句:这点小事都办不妥,下周结薪走人吧。

程修听得愕然。

他跟在郑飞鸾身边多年,深知这个人是典型企业家性格,抓大局,不拘小节,从来不会在意桌上可有可无装饰物——有回程修心血来潮,往花瓶里插头蒜,郑飞鸾看到也没说什,以至于程修根本不知道他对花卉竟是有偏好

事实上,除去涉及何岸部分,程修几乎挑不出郑飞鸾过失。

如果连朵无关紧要花都能激怒郑飞鸾,这说明什?说明他情绪早已脱离控制,不足以支撑他理性地处理哪怕任何件更宏观

程修也同住下来。

个淳朴且浪漫环境总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心态。九个月来,程修已经习惯落昙镇闲适,今天突然接到通来自渊江市电话,就好比根专挑周末清晨破墙电钻,每个字都聒噪至极。

“程修程修,你知道郑总喜欢什花吗?”俞乐在电话那头焦急万分。

程修拖来把饱经沧桑破藤椅,惬意地躺上去:“郑飞鸾喜欢什花?不知道啊。”

顺手揉揉铃兰小脚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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