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14章(3 / 7)

宋家,大清早宋暮云便被母亲请去前院,罚通,是因昨日她喝酒

只是点果子酒罢,愣是叫她醉到晚上,她想起自己喝醉时所作所为,简直羞到不敢见人。

整晚都没有睡好,臆想着那些话说都说都说出口,姜谣也听见,昨日还送她回家,那她是不是不生气?会不会第二天再来找她?

若非喝醉酒,她恐怕直不能知道,姜谣不理她,是因为她不肯戴她送簪子……

夜色沉沉,小姑娘看着不远处玉色簪子,想到自己将它戴到头上场景,便羞浑身发麻,哪有人在头上戴这样大花啊。

姜恒不同于姜夫人温柔敏感,他时无法接受女儿磨镜事实,气冲冲说,“你就算孤独终老,为父也不能同意你喜欢她,人家宋姑娘定是要与男子成婚,你就算日日凑到她面前也无用,不过是妄想罢!”

想到宋暮云要与旁人结婚,姜谣不知怎就生气,脸色冷下来,“不许,她成婚就去抢亲!”

姜恒:……

吐血。

姜夫人:犹豫不知所措。

就差点把她扔出去。

都是什屁话,没个字是父亲爱听

姜夫人满面愁容,“你怎会喜欢她?她家规矩可严很,你们是不可能。”

“那就孤独终老。”

姜谣趴在桌子上,往日里最是活泼无所顾虑人,此时竟也显出几分沉郁来。

母亲看见也会说她,她与姜谣解释通,姜谣看起来已经不生气,明天大抵会过来找她吧?

饶是心里有猜测,可宋暮云还是睡不着,许是因为喝酒,也许是因为酒醒后那些羞人记忆都留存在她脑海里,她对自己在姜谣面前娇娇软软样子震惊中带着点恼怒,每每想起就忍不住在床上打滚,于是干脆熬到很晚才睡过去。

第二日就被她娘叫走

宋夫人从侍女口中得知宋暮云喝酒事,大清早冷着张脸,拿根竹篾子罚她。

手心火热热难受,她却不像昨日在姜谣身

姜淮:看戏。

这顿饭最后不欢而散,姜恒无法接受女儿是个磨镜,喜欢还是宋允骞家闺女,第二日上早朝时,看着宋允骞眼神别提多复杂

平日里两人在朝堂上因政见不同,从来都是针尖对麦芒,今日宋允骞抒发遍自己意见,正等着姜恒来反对呢,谁知迟迟等不到,转头,却见姜恒那双严肃眼睛紧紧盯着他,不知道在想什

宋允骞:……

难道政敌终于认可他政策

姜夫人本想劝她放弃,见她这样,又有几分犹豫。

女儿从小除练武,也没有什特别喜欢东西。

他们都以为她会嫁给个武将,毕竟她最厌恶那些讲话九转十八弯文人,可实际上,她却心悦个最文雅人。

那是京城里规矩几乎最重户人家,也是京城有名才女,崔家那位在作诗上都曾输于她过。

这样女子,本该与她女儿两看相厌才对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