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拉祖父母是副总统和副总统夫人,两人住在海军天文台,她父母则住在蒙彼利埃近郊,但她自从转学自麻省理工学院到华盛顿大学之后,就直住在哥伦比亚山庄间通风单人公寓里。公寓里塞满书和盆栽,她还制作复杂工作表来安排浇水时间。今晚,她坐在客厅地上,身边围绕着发光萤幕,有点像是在进行什邪教仪式。
她左手边摆着竞选用笔电,萤幕上是亚歷克看不懂资料页和长
时里,他绝对没有在想亨利;在他把剩下时间投入在课堂和报告和长跑和三倍浓度咖啡、或在参议员办公室里打探消息时,他也绝对没有在想他。他没有在淋浴时候想他,或是在半夜个人失眠时候想他。
除他在想时候。也就是所有时候。
通常他都能应付得很好。他不知道为什这次自己应付不来。
在竞选总部时,他直在民调区巨大而忙碌白板之间晃来晃去;诺拉每天都在那里,浸*在图像和工作表之间。她已经和同事交情不错,毕竟在竞选社交圈里,竞争力就直接代表受欢迎程度,而没有人比她更擅长数字。
对他来说,这称不上是嫉妒。他在他自己部门里也很热门,不断在胶囊咖啡机旁被拦截,要他帮忙改别人草稿,或是邀请他下班后去喝杯,但他从来没有时间赴约。至少有四个不同性别员工表明在撩他,欠揍韩特还不断试图说服他去参加他即兴脱口秀。他只能帅气地捧着咖啡微笑,讲几个嘲讽意味满点笑话,把亚歷克.克雷蒙─迪亚兹魅力发挥到淋漓尽致。
但诺拉交是朋友,而亚歷克则只有交到点头之交,他们却都觉得自己认识他,因为他们读过他在纽约杂志里资料,或是身材超好俊男美女,只想要把他从酒吧里带回家。但这切都还不够──其实从来就不够,但这点他从来不在意,直到现在和亨利相比。亨利真认识他。亨利看过他戴眼镜样子、忍受他最讨人时刻,却仍然像是真想要他样地吻他,好像他想要不只是他形象而已。
所以就是这回事,而亨利直都在,在他脑中、在他课堂笔记里、在他小隔间,每天每日,不管他喝几倍浓度咖啡都洗刷不去。
真要说话,诺拉应该是最显而易见求救人选,如果她不是直埋首在民调数字里话。当她像这样沉迷在工作中时,和她说话就像是在和台高速电脑对话,只不过这台电脑超爱吃卷饼,还会嘲笑你穿衣服品味。
但她是他最好朋友,又稍微算是个双性恋。她从来不交往──没时间也没兴趣──但如果她要挑对象,她说实习生圈子里人人都有机会。对于这个话题,她解就和其他方面知识样深。
「哈啰。」当他把袋卷饼放在茶几上时,她从地上这说道:「你可能得直接把酪梨酸酱餵进嘴里,因为接下来四十八小时内,双手都会很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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