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在这类案件中,是结果正义更合理,还是行为正义本身更合理呢?也许们无法彻底地论证行为正义合理性,但是们至少会发现结果正义论证是不稳定,因为结果是否发生只是种可能性,同时们也很难预料先天有特殊状况孩子出生后是否能够做出举世瞩目成就。不要忘记,有许多残障人士都取得科学、艺术等各行业极大成就,甚至获得过诺贝尔奖。所以同样,们不能因为种可能性,
孩子起诉父母生下自己
黎巴嫩有个非常著名影片叫《何以为家》,讲是个12岁小男孩赞恩生活经历。在故事中,小男孩父母在无力抚养孩子情况下仍然不停地生育。正因如此,作为长子赞恩,弱小肩膀上承担起生活重担。
赞恩和弟弟妹妹们感情非常好,所以,当他只有10岁妹妹被强行卖给别人为妻子时,赞恩非常难过,但又无能为力,他离家出走。后来赞恩向法院提出控告,理由是父母生下他们,却没有能够好好地抚养他们。
你可能会说,《何以为家》只是电影,但其实在真实社会中,类似案例也比比皆是,1965年纽约就曾发生过个类似案件。有个精神病人遭受护理人员强*,结果生下个女孩。这个女孩在成长过程中,遭受很多白眼,生活非常艰辛,所以她长大后起诉医院。
她认为正是因为医院让她出生,她才拥有如此艰难人生。当然,法院最后没有支持女孩诉讼请求。[15]
“出生”本身是不是种伤害?这也是法律人会经常讨论话题,们可以从法律中三个角度来进行考量。
第个角度就是法律中对于偶然性和必然性态度,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个唐氏筛查没有通过,还是B超发现有缺陷胎儿,都不意味着出生之后100%会残疾。即使再高精尖医学,也并不保证100%准确性,出生有缺陷是种可能性,但是因此让胎儿没机会出生,就是种必然性。在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权衡时候,们应该如何选择呢?
张三是位坚强母亲,当她怀孕五个月时,医生跟她说:“抱歉,您孩子可能患有唐氏综合征,建议您终止妊娠。”张三想很久,最终还是决定把孩子生出来,因为她觉得孩子是个生命。最后孩子出生,非常幸运,孩子很健康。
这个故事主人公是位朋友,去年她孩子考上世界排名靠前大学。你会发现,用有残障可能性来剥夺生命必然性,结论并非理所当然。
当然还有种角度,从行为正义和结果正义来分析这个话题。行为正义关注是行为本身是否正当,也就是说个孩子本身应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而结果正义关注则是结果,也就是说先天就有特殊状况出生孩子,他不仅生活艰难,而且也是对社会资源种消耗,所以在结果上是否有必要来到这个世界,是值得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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