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罗丝太太接到个电话,她将手机放在耳边,说“嗯”,“在这里”,“刚去戒毒所”,“不大清楚,也许今晚吧”,“没有看出什不对劲”。
说完她挂断电话,与直愣望着她邬百灵撞个对视,罗丝太太沉默片刻,邬百灵说:“说到他儿子从来没回来过。”
“啊,对。”
男人儿子自然是路易。男人拥有这个孩子时,年龄已经不小,前任妻子因为是高龄产妇,难产而死,诸多因素加在起,使男人很想珍惜这个孩子。只是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也许是单亲,也许是住址在治安最差片区域,路易不喜欢那个属于父亲和他家。男人不注意,路易就往外面跑,短则三天,长则两个月。他从不告诉男人失踪这些天他去是哪,可总该不会是去支援边疆、做战区志愿者类吧。
罗丝太太在男人死后,找到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之所以这久没回家,是因为他染上d品,没钱买,就卖身给毒贩。罗丝太太考虑很久,是否要将这个孩子从她与她先生回忆里彻底剔除,光是这个问题,她就考虑好几年。
出青涩岁月,照片上罗丝太太与男人,看起来已经超过不惑之年。摆出来十几张照片,都是在这段时间左右拍。
邬百灵摸摸照片上男人脸,身后传来罗丝太太声音:“与他认识,总共也就年时间。”
年轻时候(对现在罗丝太太而言,四十岁正是花样年华),他们爱得没有什道理可言。当时罗丝太太已是名教授,而男人不过是家茶具用品店销售。想来罗丝太太爱上男人瞬间,除去她选购茶具时随口句想喝茶,男人就变花样般给她变来杯热茶外,再没有其他选项。
喝完那杯茶,罗丝太太定下要买男人给她泡茶那套茶具,结账时,罗丝太太说自己还不大会使用,晚上,男人就到她家里去。
他们约会无聊至极,同天下任何普通恋人约会别无二致,尤其他们是对四十岁情侣,这甚至使他们毫无新意恋爱生活更增添些市井俗气。
后来她还是花钱把路易赎出来。面对路易眼冒光芒问她“为什”,罗丝哑口无
可罗丝太太就是如此迷恋那年平淡如水时光。“要是他活得再久点,猜与他交往个三年左右,就会腻这样日子。但正正好只有年,不多也不少,足够对他产生相当感情,又不至于入骨深,或是就此发现厌烦之处。”
邬百灵说:“为什……”
“只有年?”罗丝太太说,“他死呀。”
男人死后,罗丝太太才知道他还有个儿子。不过这儿子有也相当于没有,常常失踪,以至于男人去警察局报案,也不会被重视,大伙儿都知道,等他儿子没钱,就会灰头土脸地回家。
只是这次失踪得过于久些,从罗丝太太与男人相恋开始,到男人被抢劫犯杀死,他儿子都没有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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