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怎回事?”林奇微皱着眉。
“关于这件事,询问过市局陈法医,猜测在他看来是可行
林奇打开电脑上播放器,电脑里发出个声音:“明天起吃午饭吧。”
严良坐在办公桌对面,脸上浮现抹笑意:“果然如此。”
林奇道:“严老师,你可真厉害,手机里还真找到徐添丁这句话。这句话并不是直接储存在手机音频文件里,而是手机微信里。案发当天白天,徐添丁曾和个女生聊微信,这句话是其中句。”
严良道:“这证明猜测,在徐添丁死后,有人拿过他手机,从手机微信上找到这句话,随后他播放这句话,并用他自己手机录下来。在10点50分时候,他拨打张兵电话,播放这句话,最后声‘啊’是他叫,由于只是声‘啊’,张兵当然想不到,这个‘啊’并不是徐添丁发出。对方这做,是要让警察对案发时间判断,确定是在10点50分。实际上,案发时间要更早。”
“如果徐添丁手机上没有这句话呢?”
严良道:“即便不是这句,微信上还有其他话,对方可以同样录下来,给张兵打个电话。即便徐添丁手机里没有装微信,想对方还会想出其他办法来伪造案发时间。”
林奇依旧不解:“凶手为什要这做呢?”
“对方很清楚,第二天警方发现尸体后,对死亡时间判断,只能是个大致区间,不能精确到分钟。在死亡时间这个大致区间内,当警方发现郭羽和朱慧如与死者相处段时间,自然将他们列入重点可疑对象进行调查。只有把死亡时间精确到分钟,通过那个电话,让警察相信徐添丁死亡时间是在10点50分,也就是郭羽和朱慧如离开后,那这就能制造出他们俩不在场证明。”
“可是郭羽和朱慧如还有其他方面证明。”
严良点头道:“那让们来逐条推翻他们非犯罪证明吧。首先,这个案子除郭羽和朱慧如外,还有第三个人协助,那个人协助才是案件关键,也是他帮助朱慧如和郭羽制造出系列非犯罪证明。除死亡时间这点外,你提到郭羽和朱慧如不在场证明还有两条。是凶手在徐添丁死后,留在现场花很长时间对尸体割血条,而此时,朱慧如和郭羽已经回家,并且郭羽在此期间去便利店替朱慧如买纱布和药水。这个不在场证明解释是,留在现场割血条人,并不是朱慧如和郭羽,而是那第三个人。第二点,徐添丁胃和食道内,留有些蛋炒饭,似乎能够证实徐添丁是在他们离去后,吃蛋炒饭过程中遇害,因为朱慧如还在时,徐添丁不会莫名其妙地个人吃起蛋炒饭来。但是注意到尸检报告中提到点,徐添丁吃得很撑。当晚徐添丁吃很多烧烤,又喝不少啤酒,他原本就很撑,为何还会吃下蛋炒饭?现在是夏天,人可不那容易肚子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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