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rey从后视镜看眼廖晨曦,笑着说:“得便宜还卖乖!维哥人不错啊!”
“不错?你在跟开玩笑吧!”廖晨曦看眼趴在他身边二哈,对它说:“你说高维是不是不安好心?”
小家伙睡着,没理他。
“你不怕它啊?”Jeffrey觉得挺新奇,这才天时间,怕狗怕得要死廖晨曦竟然答应把这只胖狗带回来。
“还行吧,还是有点,但是它挺老实。”廖晨曦觉得挺奇怪,他那怕狗,但是这只就觉得还好,或许是因为这是自己狗?
也想不管不顾地去爱个人,可是每次开始时候都会变得畏首畏尾,哪怕对方表现出丝不耐烦或者说出句拒绝话,那这份感情也就放下。
不是爱情变得廉价,只是觉得荒废不起岁月。
后来高维再想起这些话时候难免觉得矫情,也觉得未必就是那正确,但当时他却听得心口阵难受。
他付出很多,事业和爱情,到头来,三十几岁,猛然醒悟,场空。
从高维决定振作起来那天开始,他就也做好跟那个人永不相见准备,他不想再让别人来提醒他当初是有多愚蠢,甚至他自己都不明白,他这步步为营个人怎会败在别人算计里。
周小洪刚说完,手机就响,“你帮看眼是谁。”
高维从后面座位拿过周小洪手机,看来电人,愣住。
周小洪感觉到他不对劲,侧头去看,然后说:“挂掉。”
“你们还有联系?”高维听话地拒接电话。
“他最近回国探亲,找两次。”周小洪顿下,继续说,“其实他是想见你,你怎想?”
自己狗吗?廖晨曦想,既然高维送给他,那就
周小洪曾经说过,爱情是最容易迷惑人,它让你看不到切险恶东西,当然,它也让你看不到对方心。
“不见也好,没必要。”周小洪突然开口,“你现在要东山再起,每步都应该更小心,不要过分信任任何人。”
高维没有说话,看着雨点打在车窗上,然后化作水流流走,他只是放空,什都不想。
廖晨曦坐在车上边喝咖啡边说:“靠,为什给买美式?拿铁要拿铁好吗!苦死!”
他喝口,被苦得抖下肩膀。
“不怎想。”高维拿着周小洪电话,看着窗外,又下雨,整个城市都阴沉沉,像是背负着什难解重担,“点都不想看见他。”
很久以前某个晚上,当时正是高维最艰难时期,他推掉所有工作,三更半夜在家独自喝酒。
那时候他有个习惯,每天睡前都要听网络广播,那天随手打开个,恰好主持人在读篇文章。
文章名字他不记得,但有些话他却记得清楚。
人活到三十几岁,再也不是可以无所畏惧年纪,怕欺骗,怕背叛,怕自己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越来越胆小,总觉得时间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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