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温脸色发白,略微有些慌张,气息急促解释,“没有这个意思。”
顿顿,他又生怕离开样,认真盯着,字句接着道,“周闲,如果你不愿意,条件还能谈,你之前不是说过想要当爱人吗?……或许,可以……试着去爱你……”
没人会爱头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狗,因为哪怕你踹它、骂它、冷落它,只要回头,就会发现它依旧在原地死心塌地等着你。
在沈温心里,大概就是这头根筋狗。
他从来不在意,甚至于正眼都未曾看过眼,等到他有天走远,偶尔有天突然兴趣来,回过头却没有看到在他身后摇着尾巴等着他,他却又不习惯。
于是,他发疯。
开始软硬兼施逼回去。
“回哪里去?”
被沈温这句话逗笑。
沈温耐心解释,“回身边来。”
看吧,沈温还是想要回去当他狗。
这条狗看来还挺讨沈温欢心,要不然沈温怎会费这多心思,甚至于还愿意把单子让出来?
从以前到现在,沈温都没有变。
逼妥协方法还是这极端,当他终于意识到他已经没办法用他受伤这件事让心软妥协,他就开始不择手段对身边人个个下手。
先是小郑,现在是贺征,不得不说,沈温还真是手段高明很。
看着这个亲手养大男人,都忍不住气笑出来。
周闲个普通人竟然养大个这聪明、这有城府小畜生来,肯定是上辈子杀人放火。
只不过,点也不想当沈温狗。
凭什他不喜欢时候,就被弃如敝履,他现在对感兴趣,又得摇着尾巴回去?
沈温还是不懂得如何去爱个人。
深呼吸口气,疲惫道,“沈温,不会回到你身边继续继续当讨好你狗。”
哪怕当头颠沛流离,无人爱丧家犬,也不愿意继续在沈温身边摇尾乞怜看着沈温跟别人在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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