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李隅不是在胡说,因为他见过个在雨中用手臂夹着头盔男孩儿,那时雨水极大,沸反盈天,几乎是可以掀翻整个城市。大颗雨珠砸在光滑挡风镜迸射成四分五裂,又像断线珠子似不断往下坠落。
他仍记得他黑色眼睛,淋湿后头发,被冷风吹得翻卷起来衣角,还有那些皱着眉头开口斥责话。
“为不无聊,所以尝试很多无聊东西。”李隅把玩着手中玻璃杯,然后又继续笑,“为什你担心和你在起会觉得无聊?虽然还有很多东西对来说是不清晰,但至少你是最清晰那个。清楚什叫真正无聊,如果不是到百分之百喜欢,可能现在还在继续吊你胃口。”
阮衿听这个“百分之百喜欢”听得脸红起来,“是吗?之前……没有觉得你在吊胃口啊。你很好,是怕自己想太多。”
“因为你可能不知道自己也在吊胃口吧。”李隅把脸别过去,他先前不知道等待个人告白也是有点艰难,即使已经确定他喜欢自己。
过来时候在浑身每根骨头都在疼,而且完全不知道自己昨天在哪里睡。”
阮衿心想,难怪李隅之前要笑,因为他方才所说那些闲暇时刻做事都只是极其肤浅。
身处于另个阶层少年,和他不同就在于选择。阮衿没得选,而他们选择却永远是地上俯拾即是砂砾。可以让自己叛逆青春期无限延长,也同样可以把自己青春期提前透支,而李隅属于为数不多后者。
但只要他们想要,每天都可以像生命中最后天那样去放纵和挥霍。
阮衿看着他,“那为什忽然不想继续?发生什事吗?”
恋爱是不无聊事。
亲吻时候有唾液中信息素,不亲吻时候也有大脑中多巴胺,它们都是让人快乐化学物质。
就算他们不说话,这些化学物质会自己私下细声交谈。
“以前觉得要很大群人弄出堆响声才不无聊,但那天之后不这想,还不如自己个人待着。”说到这儿他又抬头看下阮衿,像是在观察他,然后又改口,“两个人待着也是很好。”
“也觉得很好啊。”阮衿笑笑,看看外面晴朗天气,还有和他们样年轻孩子
李隅手指不再动弹,“因为有次,他们要起去刺青。第个人在后背上纹支枪,第二个人纹自己狗,还有人纹前女友
侧脸。他们每个人都想好部位,图案,然后和纹身师侃侃而谈。根本不想纹身,而且那看上去还挺痛,所以就走。”
这听上去是个很无厘头原因,半真半假语气,像是又个来自李隅满嘴跑火车产物。
不能给他留下烙印,就会被他松开手。
可是阮衿觉得那是真,城市深夜里飞车党那多,总是有摩托引擎声伴随着欢呼口哨呼啸而过,空旷而孤独地在街上回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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