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接吻。
起叉烧,立即起床,匆忙出房间,没想到在厨房撞见昨晚那位帅哥。人还没走,上面套件T恤,下面只穿条平底裤,正站在平时他站那个位置煮小馄饨。
帅哥发觉视线,回过头,送上灿烂笑容,“morning,室友!”他指指锅,“要吃早饭吗?看冰箱好多小馄饨啊。”
他穿着程诺文T恤。丁昭帮忙洗过,当时水洗标研究很久,生怕洗坏惹程诺文生气。程诺文衣服总是整洁,洗完要熨,力求干净平整,他拼命做到,不想让程诺文失望。帅哥却不管,他往碗里放两勺酱油做汤底,碗太浅,酱油溅出来,在程诺文白色T恤上留下几团污点,他也不在意,手抹,脏,起褶,继续哼着歌在锅里搅来搅去。
脚边团毛茸茸东西凑过来,叉烧难得没在早上闹他赶快下楼。丁昭想抱小狗,听见对面声音:“早上遛过,它也太活泼吧,差点都拉不住。”
重重击打到丁昭语塞,明明想说什,胸口却堵得难受,像是回到晚上喘不过气那种煎熬。他手指抠着衣服,帅哥见他脸色不对劲,好心问怎啦。
有人经过丁昭,程诺文出房间。他走到厨房,帅哥端上个更灿烂笑容:“醒啦,吃早饭吗?”
程诺文目不斜视,嗯声。
被忽视人手冷脚冷。程诺文不缺人给他煮小馄饨,也不缺人遛狗。丁昭低头看自己,下床太快他还没来得及穿拖鞋,右边袜子上面有个洞,他赶忙缩缩脚,说不打扰你们,逃难般跑进卫生间。
进去也不洗漱,傻傻站在镜子前。睡眠不足,好憔悴张脸,不好看,笑起来也不够灿烂。
这时他听见外面传来笑声,自信人笑起来声音总是响亮,帅哥说你不吃这个吃什,程诺文回答听不见,随后笑声转轻,变成那种软乎乎、带点水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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