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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晴
今天夹竹桃谢,到时间。花有周期,总有天会再开,只是再开花不是看过那朵。来这世界短短三十多年,自大些说,经历或许比很多人都丰富,却觉得这份丰富痛苦,但痛苦会结束。只是想念允哲,他马上就二十岁。离上次分别已过十年。头个十年,不是个好母亲,对他关怀太少。后个十年,也不在他身边。他会不会恨?恨吧,应该恨,恨能让他将注意力转移些也是好,有人吸取这恨意,说不定他会轻松许多。
请明嫂去找知沅过
对允哲安排。他说允哲十岁,准备将他送到海外念书。开始是反对,允哲毕竟还是孩子,怎能独自去到陌生地方。高永霈说这件事已经决定,高家不允许有懦弱alpha。他与知沅孩子先天有缺陷,是病秧子,新利和未来不可能交给这种后代。允哲是他最好选择,因此必须出去接受磨难。
对高永霈来说,允哲不是他孩子。允哲是他件物品,个工具。因此醒悟,其实这件事想好久。当年舞会发生事情并非意外,那是高永霈为和知沅设下个圈套。他找到,标记,是想要以omega身份为他生下理想子嗣。他与知沅婚姻不可以存在第三者,知沅要维系高陈两家合作绝对纯粹,不会允许除自己孩子以外私生子出现。而如果这世界上有哪个omega能让知沅放弃这条底线。只能是。知沅永远不会伤害。
与高永霈保持这令人作呕伴侣关系十年,终于清楚认识到他是怎样人:他没有感情,他只利用感情。他可以将自己兄弟送去给每个利益相关alpha,可以用寰宇生死存亡要挟知沅,也可以随意将允哲打造成他想要继承人模型。还有,当然有,最完美最安全牺牲品。什都不能说。知沅在高家并不安全。高永霈每次见都会与重复这句。他说陈知沅最近过得不错。
主,向你祷告,如你怜悯世人,应烧死藏于其间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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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晴
今天看小报,其中有篇随笔颇值得玩味,摘录二。
“佘公山原本只是北区座土丘,全得当年佘枭雄慧眼识珠。这位枭雄命手下军队大兴土木,填海造山。他在半山住宅壮丽恢弘,是名副其实皇帝屋。”
“枭雄代人杰,却难窥人心。部下叛乱,以煤油致佘公山走水,皇帝屋于大火中付之炬,佘枭雄终未逃出,死前祈鬼神降下灾祸,凡毁他肉身者,子辈当受此山奴役,生生世世。”
“今日佘公山已是豪华住宅区,人人皆向往之。是否有能力在佘公山上购置房产,成为三山富豪们衡量标准。这桩陈年逸闻空有威慑,实际不值提。但笔者认为,现代人过分沉溺于金钱、地位与权势,驾驭与奴役在其中彼此转化。枭雄诅咒只不过以另种方式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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