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们逛到天快黑才回去,几乎把整个交河城都走遍,工作啥早被抛到九霄云外去。吃得太多,路揉着肚子。以前直以为逛街要跟着弗沙提婆那样会玩闹人才有意思,今天这个观点彻底推翻。原来是因为以前从不曾跟自己心爱之人逛过。就算他不会说笑话逗乐,就算他让拉着手都会四顾有没有人看到,就算他动不动要管束,不准吃太多不准乱跑。可是,跟着他在起那种满溢出来幸福
心生。书卷气质,旷达历练,都是后天所得。心境开阔之人,面貌也同样能反映出来。有些男人只是年轻时仗着父母先天馈赠,却越长越无味。肚腩挺出也不禁饮食,只会谩骂命运怨天尤人。这样男子,就算长得再好,过不几年,便面目可憎。但有些男人却能如酒,越放越醇,岁月给他增加是浓烈酒香,额头皱纹添是气度与魅力,更有生活带来感悟与智慧。”
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男人。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也会依旧爱你相貌。”
再看下伸长手臂低头看看自己,努力吸口气,给自己鼓劲:“而,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身养性。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有本事让罗什开怀。”他眼中闪着异样光彩,轻敲额头,““肚子饿?听说交河拉条子很好吃……”
“是?那们赶紧去。”来不及搓额头,拉着他手加快脚步,“你请吃。”
“你这个傻姑娘,怎还那性急……”
他陪着在街上晃荡,因为穿着俗衣,便肆无忌惮地当众拉他手。他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被强制着牵手几次,也就无奈地随便。们吃特色烤包子,不是通常意义上包子,而是用薄皮子裹着羊肉馅,放进烤馕馕坑里。皮色黄亮时拿出,趁热咬上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腻。边烫地直跳脚,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旁不停摇头叹气。
烤羊肉串自然也是不能少。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像过让他陪蹲在路边吃羊肉串情形,不怀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笑,偷偷后退步,想引诱去吃拉条子,被把拉住。哈哈,现在羊入虎口,想逃?没门。
最后结果就是,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腼着脸跟起站在街角啃羊肉串。还好他以前没来过交河,又改装过,所以没人认出他。不然,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这样毁他形象。
找到家小摊,坐下来要两碗拉条子,他却有些为难地看看沾油渍桌椅。知道他从小被伺候惯,很爱干净。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小吃,定得到这样小摊子上。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饕餮。果真,这家拉条子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头。他看吃得那欢,终于肯动筷。吃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点头同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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