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自己事,对不对?”
“当然啰。”
菲利普开始作画,心里暗暗纳闷,不知范妮·普里斯干吗要显得这样性情乖戾。他早就得出结论:这个女人根本没有点叫他喜欢地方。大伙儿都对她没有好感。人家表面上对她客客气气,那无非是害怕她说出什刻毒伤人话语。可是那天菲利普心里实在高兴,就连面对普里斯小姐,也不想让她对自己抱
菲利普发觉在巴黎生活开销并不像当初听人说那样便宜,还没有到二月份,他随身带来那些钱就已花掉大半。他自尊心极强,不愿意向他监护人求助,也不希望让路易莎伯母知道他目前境况窘迫,因为他相信,伯母旦知道,定会尽力把自己私囊中钱给他寄来,而他心里明白,伯母实在也拿不出几个子儿。再过三个月,他就到法定年龄,那小笔财产就可由他自己来支配。他变卖几件父亲留下零星饰物,以应付眼前这段钱财匮乏日子。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劳森提议他们把间无人使用小画室租下来。画室坐落在拉斯佩尔大街条岔路上,租金相当低廉,还附有个可以用作卧室房间。既然菲利普每天上午都要去学校上课,劳森就可以在这段时间里独自使用画室,不受任何干扰。劳森曾连换过好几所学校,最后得出结论,还是独个儿干最有成效。他建议雇个模特儿,每星期来三四天。起初,菲利普担心费用太大,有点犹豫,后来他们计算下(两人都迫不及待地想有间自己画室,所以就实事求是地估算起来),发现租间画室费用似乎也并不比住在旅馆里高多少。虽然房租加上看门人清洁费,开支会略微多些,但是早饭[1]可以由他们自己动手来做,这样就能省出钱来。要是在两年以前,菲利普定不肯跟别人合住个房间,因为他对自己那只畸形脚过于敏感。不过,眼下他这种病态心理已逐渐淡薄:在巴黎,他残疾似乎算不上什;尽管他自己从来也没忘记,但他不再感到别人老是注意他跛足。
[1]原文是法语。
他们俩搬进去,买两张床、个脸盆架和几把椅子,生平第次感到种占有喜悦。他们万分兴奋,迁居后头天晚上,在这间可以称为“家”屋子里,他们躺在床上,直谈到凌晨三点。第二天,他们发现穿着睡衣,自己生火煮咖啡,真是件十分快乐事。直到将近十点时候,菲利普才赶到阿米特拉诺画室。今天他心境特别好,见到范妮·普里斯就向她点头打招呼。
“近来过得怎样?”他欢快地问道。
“那跟你有什相干?”她反问句。
菲利普忍不住笑。
“不要口气这粗,bao。只想表示下礼貌。”
“谁稀罕你礼貌。”
“要是跟也吵翻,你觉得值得吗?”菲利普口气温和地问道,“实际上,目前愿意跟你交谈人可实在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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