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菲利普不可能在山顶稀薄空气中长期生活下去。他最初心中充满宗教热情时所出现情形,如今又出现。由于他深切地感受到信仰之美,由于渴望自牺牲火苗在他心中燃烧,闪射出宝石般光彩,所以他显得有些力不从心,难以实现自己抱负。狂热激情使他疲惫不堪。他心灵突然奇特地变得毫无生气。他开始忘那位早先似乎无处不在上帝。尽管他仍然按时做礼拜,但只是流于形式而已。开始他还责备自己不该背弃信仰,而对于地狱之火恐惧也促使他重新情绪激昂。但那股激情已经熄灭,而且,生活中其他些使他感兴趣事物也逐渐分散他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朋友。他养成读书习惯使他变得落落寡合。阅读成他生活中必不可少需要,因而在大伙儿中间待阵,他便感到厌倦和烦躁;他博览群书,获得丰富知识,为此相当自负;他头脑敏捷,又不善于掩饰,对同伴们愚昧无知往往流露出轻蔑意思。他们抱怨他骄傲自大;他们觉得菲利普只是在些无关紧要问题上胜他们筹,就含讥带讽地问他凭什这样目空切。菲利普逐渐产生种幽默感,发现自己有套挖苦人本领,开口就能触到别人痛处。他说些尖酸刻薄话,无非因为那会给他带来些乐趣,几乎没有意识到这些话有多伤人,而等他发现受到奚落人就此对他极为反感,他又十分生气。最初进学校时所遭受种种羞辱,使他尽量避开他同学;他始终无法完全克服这种畏缩心理;他仍然那样腼腆羞涩,寡言少语。可是,尽管他千方百计地跟其他孩子保持距离,实际上却真心诚意地渴望得到他们喜爱,这对有些孩子来说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他待在旁,对这些孩子佩服得不得。尽管他讽刺起他们来往往更加厉害,而且经常狠狠地拿他们打趣,但是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去换取他们地位。说真格,他甘心情愿跟全校脑子最蠢笨学生调换位置,因为那孩子四肢健全。他渐渐养成种怪癖,常常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喜欢孩子,也可以说,是把自己灵魂倾注到那个孩子躯体里,用那孩子声音讲话,学那孩子样子开怀大笑;他想象自己做着那个孩子所做切。他想象得活灵活现,时间竟好像自己真成为另个人。他就是用这种方式,不时短暂地领略番异想天开快乐。
行过坚信礼之后,便是圣诞节假期。假期后新学期开始时,菲利普搬进另间书房。同房间孩子中,有个叫罗斯,跟菲利普是同年级同学,菲利普对他总是既羡慕又钦佩。那孩子模样并不好看:他长着双大手,骨骼粗大,说明他将来肯定是个大高个儿。他样子粗笨,但两只眼睛却很迷人,每次笑起来时候(他经常发出笑声),眼角周围皮肤上就有趣地布满皱纹。他既不聪明,也不愚蠢,功课倒还不错,在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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