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滴……”开枪前刹那,该死手机在裤兜里震动。
陆骏放下枪,没好气地接起电话:“谁?”
“是。”李廷懿声音在听筒中传来:“陆骏,要把你裴若臻活捉到面前。”
“什?”活捉?
陆骏整个人都不好:“你有没有搞错,你知道活捉个人回国有多难?”
可惜不是他菜,他喜欢野性刚强男人。
像裴若臻这种斯斯文文弱鸡,陆骏严重怀疑对方在床上究竟有没有满足女士实力?
此时此刻,李冬不敢回酒店。
他希望在街上找到个可以临时避难场所。
他看到家不起眼宾馆,就在马路对面。
那个人就是男三裴若臻。
李廷懿对陆骏说,只要陆骏杀得裴若臻,他愿意被陆骏睡晚。
放浪不羁陆骏其实是个受,他不是想睡李廷懿,而是想被李廷懿睡。
这是他十七岁那年见到李廷懿之后长存在心里想法。
目前,陆骏二十岁。
边注意周围环境。
现在是晚上十点左右,地点是东欧某小国首都街头。
男三裴若臻刚刚和友人在酒吧分别,因心情非常郁闷他想出来走走。
经过间公厕想进去尿尿,结果发生环境并不如意,含着金汤匙出生裴大少皱眉离开。
然后就在条昏暗小巷遇到手持枪械男主受,陆骏。
“但是现在不能杀他。”李廷懿说着,马上开出个诱人条件:“如果你做得到,愿意做你情人。”
不是夜情,是情人。
陆骏咽咽口水,这诱惑真他妈引人犯罪,哦不,是犯傻
可惜老天爷就像跟他作对似,这会儿车流非常多。
李冬站在路边焦急地等待,这边凉丝丝夜风把他吹得睁不开眼睛。
“裴若臻,找到你。”陆骏站在个电话亭旁边,举起枪打开保险栓。
扣下机板之前他笑笑,嘴里念着李廷懿名字。
完成任务,就是这简单。
为睡到梦寐以求极品男人,他全副身心追击那只叫做‘裴若臻’猎物。
“你在哪里呢?”长相俊美邪气青年游走在东欧小国人烟稀少街道上。
他身穿袭黑色长风衣,浅色牛仔裤把长腿包裹起来,腰后皮带中别着把银色手枪。
手背白皙细腻,手心布满枪茧只手,从风衣口袋中再次拿出张彩色照片。
“啧啧。”陆骏忍不住吹声口哨,因为照片上儒雅男人是个很受女人欢迎美男子。
李冬边走在不算明亮也不算偏僻街道上,边回忆原著剧情。
这本书男主受陆骏是名行事乖张,亦正亦邪,性格不可捉摸赏金杀手。
但也不是全无规律可言,陆骏人生格言是,杀最讨厌人,喝最烈酒,睡最野帅哥。
那位最野帅哥就是渣攻本渣,李廷懿,确实很野很帅,陆骏很难睡到。
在书本开头,经常不怎搭理陆骏李廷懿,郑重地交待陆骏为他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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