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稍稍推开对方,仔细看看那个人脸,发现真毫无印象。
对方很帅,鼻梁高挺,气质温柔,穿着套浅灰色休闲西装,细碎刘海落在额前,却没有挡住他眼睛。
那个人眼神很专注,很亮,像有抹火光在深处燃烧。
余辰逸想,如果他认识长成这样人,不可能不记得,估计是对方认错人。
但对方完全没人认错人知觉,还盯着余辰逸看。
他向来不喜欢将工作分开两段时间来做,于是连忙将手头上工作收尾,恰好踩在午休时间结束,拿起手机和钱包就往外头走。
同事们更热衷于在公司里头吃饭,他就职公司财大气粗,食堂饭菜花样很多也很便宜,但他却不怎想去。
维持表面上良好人际关系是社会里很重要环,如果在食堂遇到同事,所有人都得重新戴上面具,说不定还要搭伙吃完顿没什话可聊尴尬饭。
比起这样,他更想要在午休时间去外面喘上那口气。
每个人都有自己圈子,他融不进去,也不需要硬融,今天也是如此,切都不需要太着急,慢慢来就好。
余辰逸刚到这个陌生城市不久。
他家在某个小城市,不落后,但也绝对算不上繁华,他到外地读大学再直研,原本准备毕业后就回老家,没想到运气好,通过教授推荐,学校内招直接招到某个有名企业总部。
余辰逸原本还有些犹豫,但家里人都劝他说去大城市工作好,机会也比小地方要多点,他纠结许久,最后还是被说服。
虽然学校也是在大城市里,但怎说也是个象牙塔,并没有很明显地感觉到区别,直到正式毕业接触社会,他才真感觉到这种不同。
大城市生活节奏总是比别地方快点,就连公司也样。
余辰逸舔下干燥嘴唇,没办法只
顺其自然吧,总会交上朋友。
余辰逸准备去便利店买个便当随随便便吃顿,结果没想到刚过条马路,就被某个人拉住手腕往后扯,他被扯得转个身,狠狠得撞进对方怀里。
余辰逸踉跄下,鼻子被撞得生疼,还没来得及皱起眉头,就听见抱住他那个人说:“好久不见。”
认识人?
余辰逸有点茫然地抬起头,从他角度只能看见对方好看下颌角。
同事来来去去,脚步匆匆,脸上即使摆着友善笑脸,却也很明显没有把人真放到眼里,每个人都忙着顾自己,并没有那多时间去关心别人。
跟抱着文件路过办公桌同事笑着点头算是打声招呼后,余辰逸忍不住叹口气。
这样生活并没有让他感到不适,却还是禁不住有点惆怅,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惆怅什。
大概是觉得有点孤单,大学时期好朋友分散各地,在这个地方他没有个熟悉、可以说得上话人。
余辰逸拍拍自己脸,努力让自己打起精神来,低头看眼电脑上时间,马上就要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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