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迷?那是个什境界咱是不懂,只记得从住进这个家到现在,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钢琴声音。
饭后,和唐晓婉端着酒,肩并肩地坐在客厅沙发上,美其名曰等哥。
和她碰下杯,随意问道:“为什会和哥在起?”
她没有拒绝和坐在这里,没有拒绝和喝酒,自然也不会拒绝回答这个问题,“这个……其实开始,是因为家里长辈撮合。”
“哦?”挑挑眉看向她,又问:“那你觉得哥这个人怎样?”
“晓婉姐……”轻声唤她下,垂眸含笑地问:“……还能叫你晓婉吗?加个姐总觉得怪怪。”
她拢拢头发,很大方地莞尔笑,“哎,记得你以前不是挺拽吗?怎现在还学会客气。”
“谁让你冷不丁跟哥好上。”撇撇嘴,又给她夹筷子菜,说:“哥那个人,在家里整日就是长兄为父作派,凶得不行,以后你慢慢就知道。”
她又笑笑,低头拿起筷子随意翻动下餐碟,没说什,也没有吃夹给她菜。
这个女人优雅中带着股与生俱来骄傲。而且她还很年轻,这份骄傲中更是隐藏把锋利刀。
。
她想要东西——哥,你真给起吗?
“你笑什呢?”唐晓婉放下筷子,饶有兴致地歪头看着问。
“没有,就是突然想到第次在舞会上见到你,你指着问丁沐哲‘这人是谁?’当时真是被吓跳,心想这姑娘可真有意思。”
“那后来也不见你请跳舞?”她好像在撒娇样冲眨眨眼。
大概是喝酒缘故,她脸上泛起丝桃红,这让突然觉得她接下来话很可能是真情告白之类。
“和你哥算是从小就认识,除他在音乐上有过人天赋之外,在印象中他还直都是个很自律人
这点其实和林染笙很像。
曾有媒体评价过林染笙,说他表面端庄随和,实则自命清高,经常会拒人于千里之外。
可人家是痴迷于艺术小王子嘛,“自命清高”这四个字并不会有损于他形象。
于是他就游走在这层层壁垒之下,用高雅掩饰他挑剔,用冷傲掩饰他残酷,用所谓痴迷艺术来掩饰他对这人世间厌恶。
二楼有间琴房,就在卧室隔壁,里面摆放着架黑色三角钢琴。
“说实话你可别笑啊,压根儿就不会,可没哥那斯文,从小到大就翻墙头打野狗,弹琴跳舞这些上得台面东西概不会。”
“翻墙头打野狗?哈哈,林落你可太逗。”她掩着嘴,笑声像铜铃般,真诚而又清脆。
可惜,丝毫没觉得她有意思,她也并不是真心在说逗。以上这几句干涩无聊对话们都给足对方面子,这点大家心知肚明。
不过再按这个节奏聊下去,恐怕真要变成相敬如宾家宴。
——两百块钱也是钱,不能白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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