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稍微细想下,那些会面目好像本来也不是为游玩……在这个问题上不具备参考价值。
沈苫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主动转移话题:“你最喜欢哪里?在们去过那些地方中。”
“赞比亚。”秦峥回答几乎没有
凌冽、懒淡,像把未经打磨但侵略性十足利刃……简单说来,优越家境和教育让秦峥得以在人海之中佼佼不群,但比起相同量级富二代,秦峥身上多出来那点说不清道不明厌世感,让他看起来又更像是个刚刚破产富二代——可事实是秦家不仅没破产,现在事业还蒸蒸日上呢。
也许就是因为这不明来由气质,才让他显得与他人格格不入,让父亲怎看怎不顺眼,而也正是得益于这艺术家们最钟情忧郁,他才会在几年前让路过沈苫情不自禁停下脚步。
“维也纳好玩吗?”秦峥忽然问道。
沈苫回过神来,点点头:“不错,不愧是从小直向往城市。”
秦峥似在思索:“但们并没有去到太多景点。”
已,站在秦峥旁沈苫却像是发现什新鲜事物,立刻被转移生气注意力,另外换副完全新奇目光注视人家。
直到二少爷抬起眸、懒懒与他对视,沈苫方才兴致勃勃地向他分享自己发现:“你知道,有男性,虽然可以凭借静态五官勉强跻身于相貌端正之列,但当他们在饭桌上擤鼻涕时,总会立刻变身成为‘那个男’,会儿这边响,会儿那边响,让人以为自己仿佛置身于野象谷中。”
尖刻而精妙比喻,连“野象”本人听也得乐得打个响鼻。
沈苫笑眯眯地靠近秦峥些,赞叹道:“但你竟然不会诶。”
秦峥挑挑眉:“该说谢谢吗?”
就连名声最响金色大厅也只是路过匆匆瞥罢。
“游玩并不定只能去景点吧,”沈苫无谓地看向远方,“所谓景点,不过只是被后来人们定义‘价值’开辟出来地方,其本身诞生内涵源自这座城市本身,而这内涵在城市中每块砖石中都可见得。”
心不在焉地答完之后,沈苫才想起什,转过头,无奈地问道:“这难道是们第次起出行吗?”
不是。
相识这三年多,他们在世界上那多不同城市碰过面,但都和今天样,几乎没怎像个正经游客那般特意拜访过某某景点。
沈苫又离他远些,点点头:“不客气。”
秦峥很好看,五官轮廓是棱角分明冷俊,而除此之外,他身上还有种极为特别气质。
男人们永远都是那幼稚,碰上五官端正些、穿戴打扮干净些,长到二十三四仍然葆有少年感家伙并不在少数。秦峥也有少年感,但也许是他肩背足够宽厚,比起那些吊儿郎当同级生,他显得足够稳重,男人味十足。
而且不知是不是错觉,沈苫总觉得,秦峥身上有时候会出现些似有若无……忧郁。
对,忧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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