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闻微微皱眉,点点头,“他是弹钢琴。”
“知道,小时候也学过呢,就是没坚持。谁以前没被逼着学过几样乐器呢?”阮风不太在乎,“当初《隐秘之地》选角就是看中他这点,可惜临到试戏,他只能摆摆样子,真弹起来就不行。”
“他以前很厉害。”奚闻急着出声反驳。
阮风略诧异地挑挑眉。
“他是手受过伤,所以没有办法再弹。”奚闻解释,这话光是说出口,奚闻都感觉心被攥紧,跟窒息样。
号说法不好听,本来没什,看多心里却很难没有疙瘩。
之前沈清野得奖那部《采风》最早也联系过阮风,可惜他为参加个蓝台主力打造综艺给推,结果沈清野获奖,名声大噪,那部综艺却播点水花都没有。虽然得失有命,如果真让阮风去演,可能更好也可能反响平平,但多少会有些懊悔和迁怒。
他和沈清野现在关系这样敏感,而奚闻进组,很自然地就站队,两人还是旧相识,所有人都把奚闻归去沈清野那边,他自然不会再去接近,维持个表面和平就算,方面省被人有心解读,另方面也防止碰个软钉子。
但前几天他经过走廊时,意外听见沈清野房间有争吵,具体争执什没听清,之后就看见奚闻从里头出来,红眼睛,脸色也不好看,第二天在片场,两人拍对手戏,气氛很古怪。阮风猜想,沈清野那种心高气傲脾性,怎伺候得好奚闻这种娇生惯养少爷,肯定是排戏时候闹矛盾,不欢而散。既然你们两先闹翻,那他作为前辈此时去提携提携新人,好像也名正言顺。
“其实之前听过你歌。”阮风说。
阮风有些惊讶,“这你也知道?那你们以前估计真挺熟,是很好朋友?怎现在那生疏。”
“没有很熟,只是合作过两次。”奚闻嗓子哑着,不敢再多说,闭闭眼,侧着头,额头抵着冰凉车窗玻璃。
阮风看他会儿,懒洋洋伸长腿,又自顾自地说下去,“他放弃音乐改演戏也是正确,条路走不通就换条路走嘛,没必要在棵树上
奚闻十分惊讶地抬眼,“歌?”
“对,你之前做乐队时候出歌,都很喜欢,上大学时候常听。第次见你,就认出,也算你半个小粉丝。”阮风转头对奚闻笑,眉眼特别潇洒,眼底笑意很真诚。
虽然嘴里话都是假,什摇滚,什乐队,阮风从前首都没听过,但他功课做足,特地下过几首,又百度百科查过,背点资料,说起时头头是道,让他唱两句也没问题。但打心里来说,他是不喜欢,太吵太闹,舞台上叮铃桄榔,跟砸房子样,听不出好坏。
自己东西能被人喜欢,谁都是高兴。奚闻很放松地跟阮风聊会儿,气氛比之前在餐厅时和谐多。
“你跟清野也是那时候认识吧?听说他以前也是搞音乐,只是后来不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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