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豫问他接下来怎做。
李君臻说:“会让律师发表个通告,说下网上抄袭都是污蔑,只是律师希望再发几个律师函,控告最开始造谣几个人,不知道要不要这做……”
犹豫下,他还有个疑问:“小吴又不是现在才离开公司,不明白为什,他现在才发难。”
疑点颇多,“而且,小吴也没有那大能量,
除非对方提供早于李君臻这边创作时间,不然李君臻只要亮出时间,对方早就败。
这次说他抄袭人,倒是另辟蹊径,不从创作时间上做文章,而是说他致敬问题,剧本大背景与国外另部电视剧相似。
至于另部外国作品目前还知不知道这件事,有相关人士爆料,对方还不知道,但是那边人知道第时间,就联系JOYGo。
李君臻百口莫辩,他剧本开始就经过JOYGo审核,他们看完没法律问题,也对剧情进行版权规避,这方面,JOYGo是成熟商业平台,不会犯低级错误。
但是,对于背景相似度问题,是不是属于侵权问题,JOYGo当时已经说过这种程度是没关系。李君臻那时候,对团队百分百信任,开始写正式剧情时候,还和团队提到这个问题,犹豫要不要对背景更改。
最好把合同拿出来重新研究下。这边有专业律师可以借给你。”
李君臻和经理、律师汇合之后,三人就坐进会议室看整合起来消息,分析接下来怎处理。
李君臻没有个人微博,但是有公司官网,现在所有媒体都关注着他公司官网消息,李君臻怎回应成为大家研究主要命题。
简豫发来第二条消息,他才看到,他瞄到助理编剧这四个字,才重视起简豫消息。
本来他是真不想搭理对方,但是简豫送来消息,是李君臻目前还真不知道,他下子就放下心中芥蒂,认真看起来。
可是那时JOYGo已经通过剧本,再因为这种事改剧情就浪费时间,所有人都劝他别改。
谁想,李君臻忘,有人替他记得。
于是今天拿出来大做文章,甚至还有人趁机做拉片视频,进行对比,拉片视频现在播放量节节走高,公司人都很急。
简豫说:“没有切实证据,所以想你让你重新审核边他合同,你们有保密合同吧,他离开你团队才多久?还在保密范围吧。”
李君臻说:“会找到他合同交给律师看。”
看完,他就起身,示意暂停会议,拿着手机走出会议室。
简豫直在等他电话,他拨过去,简豫就接起来。
“看你消息,你有证据是小吴做吗?”李君臻很意外,但是也不是太意外。
这种有鼻子有眼抄袭风波,如果没有熟悉李君臻作品人,是难做到。
李君臻有个成熟创作团队,从开始创意提交到剧情大纲,人物设定,每步都有时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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