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福伯会念念不忘,这个味道确实令人惦记。
叶缓归眉眼弯弯:“是吧?要是你喜欢,以后经常做。”
说完这话之后,叶缓归就去忙着清炒莴笋去。没会儿,叶缓归手中就多盆清脆莴笋炒蛋。莴笋翠绿,鸡蛋金黄,看就很有食欲。
他端着盘子转头,就见谭渡之和进宝四目相对。叶缓归疑惑问道:“怎?”
谭渡之道:“进宝肉吃完,它问要肉吃。”
叶缓归摸摸进宝脑袋:“调味料太多对你身体不好,你真不能吃太多。”
进宝不服气,招财也跟着起哄。叶缓归实在没办法,只能又赏它们两块肉。
好像是件法器。”
叶缓归将锅里红烧肉盛在另个碗里:“是不是法器不知道,这也是从库房里面翻出来。做好饭菜放在这个柜子里面不会坏!”
个人饭最难烧,做少不高兴开火,做多又怕吃不完浪费。有这个柜子,吃不完东西可以放进去慢慢吃。叶缓归试过,他将做好东西放在碗柜里,过十天八天拿出来依然鲜香可口。
这个柜子真是帮大忙,要知道有些菜就是第顿时候味道最好。再次回锅,味道就会变。
盛碗红烧肉留给福伯之后,剩下肉和蛋依然装满满大碗。浓油赤酱红烧肉在碗中颤巍巍,叶缓归端着大碗往餐桌上放,肥瘦均匀肉还抖抖。
等他将灵米饭盛好之后,谭渡之才拿起筷子夹第块红烧肉。
他并没有将肉直接塞到嘴里,而是放在面前米饭上。白净米饭染上棕红酱色,肉汁渗透到米饭中。
此时谭渡之慢条斯理挑米饭和肉往嘴里塞,口下去,红烧肉鲜美在口中迸发出来。之前叶缓归说他做红烧肉是甜口,谭渡之已经做好吃肉犹如吃糖准备,然而当肉到口中时,他才发现,这肉是咸甜口,只不过甜味更加重点。
肉皮软烂弹牙,肥肉部分抿就化开却肥而不腻,混在其中瘦肉点都不柴,嚼嚼满口鲜香。
谭渡之两口就将大大红烧肉给吃到嘴里,吞下去之后他舒口气:“好吃。”
浓稠酱汁在肉上缓缓流淌着,此时肉已经和刚下锅时候样子完全不样。叶缓归选这刀肉层瘦肉层肥肉堆三层,肉皮经过酱汁浸染已经成漂亮枣红色。
鲜香香味像是把钩子狠狠拉扯着食客肠胃,招财进宝也顾不得含蓄,它们直接叫出来。厨房里面片猫叫和狗狗嘤嘤嘤求投喂声音,叶缓归被缠得没办法,只能只小动物给两块。
招财进宝头就扎到食盆里面,肉很烫,小两只吃得很仔细。它们小心舔着肉上酱汁,明明迫不及待想要将肉吃到嘴里,又怕吃得太快还没细细品味肉就没。
有谁能拒绝红烧肉呢?!
叶缓归将红烧肉推到谭渡之面前:“老谭你先吃,去炒个莴笋炒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