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越遵守约定,收牙齿,继续给他喂饭。
阮知慕愤愤:“真不知道脖子有什好咬……又不是鸭脖,分什五香甜辣……唆得那起劲!”
严越:“当然是因为美味。”
阮知慕:“点味道都没有,有什美味!”
“和味道没关系,”严越淡淡道,“你全身上下,从鼻子,嘴巴,到锁骨,大腿,脚趾,都很喜欢……都很甜美,很好吃。”
般把他抱到餐桌旁,让他坐在自己怀里。
勺勺地喂他喝牛奶,把火腿肉和鳕鱼夹碎成小块小块,给他喂进嘴里。
阮知慕起先不想吃,觉得被像个小孩子样抱在怀里喂饭,太丢人。
但是他只要挣扎下,严越就放下勺子,慢条斯理地开始吻他后颈。
要说严越身上最敏感地方是耳垂,阮知慕身上最敏感就是后颈。
阮知慕张口结舌,脸彻底红成大番茄。
作者有话说:
也想吃(不是)
后颈皮肤细腻,不常被人碰触,因此只要稍微吹口热气,或者吮吻下,后颈立刻泛红片。
何况——
何况,严越还像品尝甜点般,寸寸,仔细地舔咬他后颈。
阮知慕被吻得全身颤抖,只能趴在他怀里喘息不已。
无奈之下,只得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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