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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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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相形见绌对比之下,则更能显出出色非凡。

郑斯琦突然开口,面上似笑非笑。

脸上有东西吗?”

“啊?”乔奉天听愣,继而摇头,“没……”

“那直盯着看?”

“换家吧。”郑斯琦语气抱歉,“前面还有家,要不去那家吧?”

乔奉天端着清茉莉,“没事儿,吃得惯。”也是三字出口,才猛地想起对面这人莫名其妙不知怎,不大喜欢他说“没事儿”,就忙又咳下掩饰,补充,“不要紧。”

郑斯琦不多坚持,点点头又低首去翻隔菜单。

“樱桃肉换吧,换蟹黄芙蓉,应该不那甜。”

乔奉天深知对方是周到入微,做事处处合宜人,这只是顿饭过,这样认知恐怕又要加深更多。

说明。”

郑斯琦到也没忍住,也掐块面包往前丢,“人品好。”

乔奉天笑意也最终溢出眼眶。郑斯琦丢那块儿正巧砸在那只肥润白头鸭尖尖喙上。小家伙吓得倒退滴溜溜眨眼,极委屈地扑腾下黑翅,扭屁股冲着阳光飞跑

得,话说点儿不假,人品是真好。

郑斯琦邀请乔奉天去随便吃点儿中饭,乔奉天也就跟着去

没有。”

乔奉天不加思考,遁词般脱口而出。

郑斯琦今天是件卡其短风衣,稍稍立领,两排简素大方金属扣,颜色意外与眼镜腿脚颜色押韵。

他翻东西时候,姿势很好看,手指自然弓起搭下,弧度天然。如果手下不是簿菜单而是本书,那定更清雅,更有味。乔奉天低头喝茶,没来由地就想看郑斯琦在灯下静静看书模样。

会不会撑下巴,会不会咬指甲,会不会看到精彩句子要提笔,又在写下段,像月潭寺那根红绸上那样,那工整俊逸好字。

那条绸上“乔奉天”三个字如水行迹,至今还在乔奉天脑海里。“峰”字除外,“乔”和“天”笔画都少,很少有人能把三个字写得比例合宜,隽秀。乔奉天自己是鳖爬,也从不在别人字体笔法上有所期待和要求。

但字好总是加分,总是优秀,总是有迷人之处

家店面不大苏帮菜,要碧螺虾仁,樱桃肉,和小锅太湖银鱼汤。大堂中央建个四方简朴仿古舞台,中间坐个淡妆旗袍年轻姑娘,端着琵琶低唱苏州评弹。吴语温软听着婉婉,至于地不地道,两个人都是门外汉,评不上二。

乔奉天几乎不来这样讲究地界吃饭,贵不说,也不见得比他自己烧好。

花搁在边,郑斯琦给他倒杯清茉莉,“这家没吃过,但苏帮菜普遍口味甜。”

他看着他,“甜”字脱口才猛想起乔奉天不吃甜,“你是不是吃不?。”

乔奉天只顿下,郑斯琦就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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