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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合谋(10 / 12)

他带着几个人去,果然有饭吃。

这位招聘人,叫做王左桂。

王左桂是干什,之前也说过,作为与

李自成职务是驿卒,说过,驿站大致相当于招待所,驿卒就是招待所服务员,但李自成日常服务,并不是人,而是马。

由于世代养马,所以李自成对马,是比较有心得,他后来习惯于用骑兵作战,乃至于能在山海关跟吴三桂关宁铁骑打出个平手,估计都是拜此所赐。

李自成在驿站干得很好,相比张献忠,他是个比较本分人,只想混碗饭吃。

崇祯二年,饭碗没

说过很多次,是刘懋同志建议,全给裁掉

这天,老师请大家吃饭,吃螃蟹。

当然,老师饭没那容易吃,吃螃蟹前,让大家先根据螃蟹写首诗,才能开吃。

李自成想想,写出来。

老师看过大家诗,看首,评首,看到他写诗,没有说话。

因为在这首诗里,有这样句话:身甲胄任横行。

。因为敌人就在眼前,你要说不逃,也得想个辙。然而张献忠没辙。

于是,另个人说话个有辙人:

夫犹奋,况十万众乎!官兵无能为也!”

李自成如是说。

李自成,陕西米脂人,万历三十四年生人。

刘懋认为,驿站纰漏太多,浪费朝廷资源,李自成认为,去你娘

你横竖有饭吃,没事干,来砸饭碗。

但李自成还没有揭竿而起勇气,他回家,希望打短工过日子。

也说过很多次,从崇祯元年,到崇祯六年,西北灾荒。

都被他赶上,灾荒时期,收成不好,没人种地,自然没有短工活路。此时,李自成听说,有个人正在附近招人,去人都有饭吃。

这位老师是何许人也,实在没处找,但可以肯定是,他是个比较厉害人物,因为在短暂犹豫之后,他说出个准确预言:

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但李自成同学大器之路,似乎并不顺利,吃过饭不久,他就退学,因为他父亲去世

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上层建筑,李自成决定,先去打基础,但问题是,他家并不是农民,也没地,种地估计是瞎扯,所以他唯能够选择,就是给人打工。

这段时间,应该是李自成比较郁闷时期。因为他年纪小,父亲又死,经常被人欺负,有些地主让他干活,还不给钱,万般无奈之下,他托个关系,去驿站上班

比较凑巧是,李自成跟张献忠,是同年生

而且这两人身世,都比较搞不清楚,但李自成相对而言,比较简单。

根据史料说法,他家世代都是养马。在明代,养马是个固定职业,还能赚点钱,起码混口饭吃,生活水准,大致是个小康。

所以李自成是读过书,他从小就进私塾,但据说成绩不好,很不受老师重视,觉得这孩子没啥出息。

直到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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