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方从哲)纵无弑之心,却有弑之罪,纵辞弑之名,难免弑之实。”
这意思是,你老兄即使没有干掉皇帝心思,也有干掉皇帝罪过,即使你退休走人,也躲不过去这事。
强词夺理还不算,还要赶尽杀绝:
“陛下宜急讨此贼,雪不共之仇!”
所谓此贼,不是李可灼,而是内阁首辅,他顶头上司方从哲。
用四个字来评价,就是胡说八道。
之前曾经说过,东林党不是善男信女,现在,再说遍。
掌权之后,这帮兄弟干第件事,就是追查红丸案。
追查,是应该,毕竟皇帝死得蹊跷,即使里面没有什猫腻,但两位蒙古大夫,个下泻药,让他拉几十次,另个送仙丹,让他飞天,无论如何,也应该追究责任。
退万步讲,就算你追究责任后还不过瘾,非要搞几个幕后黑手出来,郑贵妃、李选侍这几位重点嫌疑犯,名声坏,又歇菜,要打要杀,基本都没个跑。
就是说,在这年里,前七个月是他爹,第二年是他儿子,而他年份,只有个月。
原因很简单,他只当个月皇帝。
他很可怜,几十年来畏畏缩缩,活着没有待遇,死没有年号,事实上,他人才刚死,就有堆人在他尸体旁边你死活,抢儿子抢地方,忙得不亦乐乎。
原因很简单,他只当个月皇帝。
有人曾对说,原来,历史很有趣。但对他说,其实,历史很无趣。
很明显,他很激动。
孙部长激动之后,都察院左都御史邹元标也激动,跟着上书过把瘾,不搞定方从哲,誓不罢休。
这是件十分奇怪事。
七十多岁老头,都快
可是现成偏不找,找来找去,找个老头——方从哲。
天启元年(1621),礼部尚书孙慎行上疏,攻击方从哲。大致意思是说,方从哲和郑贵妃有勾结,而且他还曾经赏赐过李可灼,出事后,只把李可灼赶回家,没有干掉,罪大恶极,应予严肃处理。
这就真是有点无聊恶搞,之前说过,李可灼最初献药,还是方老头赶回去,后来赏钱那是皇帝同意,所谓红丸到底是什玩意,鬼才知道,稀里糊涂把人干掉,也不好。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方从哲都没错,而且此时东林党掌权,方老头识时务,也不打算呆,准备回家养老去。
可孙部长用自己语言,完美地解释强词夺理这个词含义:
因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历史没有正恶,只有成败。
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吏部尚书、刑部侍郎、大理寺丞等等等等,政权落入东林党手中。
它很强大,强大到无以复加地步。对于这现象,史称“众正盈朝”。
按照某些史书传统解释,从此,在东林党人管理下,朝廷进入个公正、无私阶段,许多贪婪坏人被赶走,许多善良好人留下来。
对于这种说法,用两个字来评价,就是胡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