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z.府确定巡抚制度后,又出现新难题,因为当时农民起义军们经常会变换地点,也就是所谓打枪换个地方,也算是游击战种,山东往河北跑,湖北往湖南跑,遇到这种情况,巡抚们就犯难。比如浙江巡抚带着兵追着起义军跑,眼看就要追上,结果这些人跑到福建,浙江巡抚地形不熟,也不方便跑到人家地盘里面去,就会要求福建巡抚或是都指挥使司配合,如果关系好也就罢,算是帮你个忙。关系不好那就麻烦,人家可以把眼抬:“你何许人也,贵姓?凭什听你指挥?”
为处理这种情况,中央只得再派出更高级别*员(般是尚书正部级),到地方去处理事务,专门管巡抚。这些人就是所谓总督。
总督般管两个
句俗话:
三个和尚没水喝。
虽然这三位长官职权并不相同,布政使管民政、财政、按察使管司法、都指挥使管军事,但大家都在省城办公,抬头不见低头见,关系处得不好,也是很麻烦,平日里三家谁也不服谁,太平时期还好办,万要有个洪灾旱灾之类天灾,如果没有统调配,是很麻烦,特别当时还经常出现农民起义这种群众性活动,没有个总指挥来管事,没准农民军打进官衙时,这三位大人还在争论谁当老大。
为处理这三个和尚问题,中央想个办法,就是由中央派人下去管理全省事务,这个类似中央特派员人就叫巡抚。
要说明是,中央可不是随便派个人下来当巡抚,在论资排辈十分严重中国,能被派下来管事都不是等闲之辈,般来说,这些巡抚都是各部侍郎(副部级)。
与很多人所想不同,在永乐时期,中央*员序列中实际上并没有巡抚这个官名,所谓巡抚不过是个临时官职,中央本意是派个人下去管事,事情办完你就回来,继续干你副部级。
可是天不随人愿,中央大员下到地方,小事容易办,要是遇到民族纷争问题和农民造反这些大事,就不是年半年能回来。要遇到这种事情,巡抚可就麻烦,东跑西跑,忙就是大半年,这里解决那里又闹,逢年过节,民工都能回家过年,而有些焦头烂额巡抚却几年回不家。
本来只是个临时差事,却经常是去不返,巡抚也有老婆孩子,也有夫妻分居,子女入学这些问题,长期挂在外面也实在苦这些大人,中央也麻烦,往往是这个刚巡回来,又有汇报何处出事,地方处理不,需要再派,周而复始,也影响中央人员调配,于是,在后来历史发展中,巡抚逐渐由临时特派员变成固定特派员,人还算是中央人,但具体办公都在地方,也不用年跑几趟。
既然说到巡抚,们就不得不说与之相关两个官职。
巡抚虽然是大官,却并非最大地方*员,事实上,比巡抚大还有两级,这两级*员才真正称得上是举足轻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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