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但怎对付这些人他是清楚,杀!
可是杀完批,又来批,朱元璋急眼,于是他颁布更严厉法令:“想杀贪,,g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今后贪污受贿,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史料中出现这样个滑稽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进士监生,年后,杀六人。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白吧,这三百多人个没漏,再说说这个戴死罪、徒流罪。
等问题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玩命精神,即使情报送到京城已经是半夜,他也会立刻起床接见。
甚至有贪,,g今天刚收红包,第二天就会有纪检*员来找他,并将他抓回论罪。其效率不可谓不高。
朱元璋使用这多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说贪污行为应该绝迹,然而情况远没有他想象那简单。
朱元璋制定法律,规定当时刑罚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种,从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这五种刑罚,客观来说,在封建社会这些刑罚并不算重。这也是朱元璋考虑到前朝刑罚过重而做出种改进。
但朱元璋并不是个按规矩出牌人,在对付贪,,g污吏和反对他大臣上,他用绝不是这几招。
什叫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也戴着镣铐,和自己模样,后面还有人监视。除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这种情况出现就是因为*员被杀太多,没有人干活,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员。于是他创造这样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员犯法,判死
在他实施刑罚中,最有名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据说最高纪录是割三千多刀,把肉都割完人还没死。
除此外,还有所谓抽肠(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等。
然而在这些令人生畏死亡艺术前,*员们仍然前腐后继,活像群敢死队,成群结队地走到朱元璋刑具下。
自明朝开国以来,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在当时当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活到退休就已经很不错,完全可以自豪说声阿弥陀佛。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为什这些人饱读诗书,以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为人生信条,却在当官之后成“朝获派,夕腐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