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意不眠渡蛮荒
吉他收弦,掌声如雷。
台下有些动情姑娘眼里开始泛泪光。
哥起身,目光直挺挺打向台下光晕中心齐野:“希望男朋友喜欢这首今晚特意为他唱歌。”
从酒吧出来时候崇明街已经黑,朝哥拐拐胳膊肘:“齐晗,以前怎没发现你这能。”
蔷薇爬满老锈窗
碎璃洒天星朗朗
月光凝作枕上霜
梦过往/意绵长
顾盼情人莫流浪
面,原本不太所谓心里也被哥殷红耳根撩得有些躁动,戏从心起,故意在众人注目下拿嘴唇贴着他耳垂,声音飘忽得除他以外谁也听不到:“哥,还没见过你唱歌呢。”
哥摆手动作停。
知道他心跳又错频。
周围安静下来,只剩些在身上穿梭探寻目光和夹杂在其中窃窃私语。
哥喉结在金属桌面反射出昏黄灯光里上下滚动,起身对着台上歌手微微鞠躬:“献丑。”
“叫哥。”齐晗带着股还没来得及散去酒气揉脑袋,“哥无所不能。”
第次明白原来歌跟酒样有种叫“后劲”东西,强度多高半取决于授者,另半取决于受者。
今晚坐在迪皇二楼并没有感受到齐晗此时借着这首歌像灌酒样埋在心底后劲。
后来许多年,才点点地沿着自己心脏脉络去挖,像品酒样慢慢顺着血液把它送达全身每个细胞,让它回醇带着对哥记忆遍遍冲刷骨髓,企图让自己百年之后被放入坟墓都是和齐晗爱分不开骨灰。
叹沧桑/叹跌撞
恋他成狂/叹旧忆相傍
回首不见少年郎
往事如刀/刻骨刻心脏
化沉火落寰网
又是阵欢呼,混合着不明意味口哨。
嘈杂声随着哥迈向吉他手步伐逐渐减弱,等他对着暗处奏乐者说完句什以后,周遭彻底安静,此刻比那些人造灯光更为炽热是道道凝聚在哥身上满含期待眼神。
白体恤牛仔裤俊朗少年手握麦克,坐在台上那架高脚椅上,只脚弯曲着靠在椅子脚,只脚朝着方向直挺挺伸过来,脚尖随着悠长前奏节拍晃动,光这样言不发地静止着就已经赏心悦目得让人挪不开眼睛。
弦动音起,哥在众煞有介事屏气凝神中缓缓开口,乾江三月撞击岩石自奏片叮咚声响春水都跑到哥嗓子里:
云鸠卷苍夜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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