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下午两三钟时候,视线所及之处,隐约看见两个卡座里是有人,都在小声地谈事情,无人大声喧哗。
空调开温度正合适,大热暑天里,头顶有阳光漏下来,但茶座里却不冷也不热,叫人觉得非常爽利且舒适。
忽然觉得肚子有点饿,她伸手拿过来甜点盘子,捏起来,也不嫌弃是李谦剩下,就手就往嘴里塞。
李谦还是连头都不回,却说句,“都凉,想要吃喝,自己叫。”
何颖玉鼻子里哼哼两声,把
“醒?”
他端起咖啡杯喝口,都没有回头就直接问句。
何颖玉吭叽声,似乎在慢慢地把魂儿找回来,足足过半分多钟,才撑着身子下地,但还是歪在沙发上。
副睡眼惺忪模样。
不过,刚才是真睡着。而且,是真好解瘾啊!
就此片成名,就此跟他熟起来。
从那时候开始,就亲眼看着他就这写啊写啊写啊!
他应该是自己所认识人之中最勤奋个吧?
应该是。
不,肯定是。
李谦手指舞动,笔记本键盘有着清脆机械敲击音。
大珠小珠落玉盘样好听。
他面前摆着杯咖啡,旁边是份小甜点,只吃几口样子。
也不知道他在写什,是那样入神,双手在键盘上迅速地飞舞敲击,几乎没有片刻停顿——何颖玉知道,这些年来不知道多少好歌、好小说、好剧本,就是被他这敲出来。
而且至今还藏在他电脑里没有抖搂出来好东西,谁也不知道还有多少。
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居然真可以睡着,而且这觉可以睡那香——就跟条终于回到家小狗样,趴在主人脚下,乎乎就是觉。
醒来之后,觉得自己整个人都满血复活。
缓会儿,她伸过手去,把李谦杯子端过来,小口啜饮口——刚入嘴就“嗯”声,咽下去,说:“凉你还喝!”
李谦笑笑,不搭理她,继续运指如飞。
放下杯子,抬起手腕看看时间,然后在茶座里左右打量。
问题是,他早就已经有名有利,而且论名论利,都是翘楚级别。
他早就已经不需要那勤奋。
正因如此,他勤奋才来那难得,才来那令人心生敬佩。
真是个谜样男人。
……
他就是那写呀写,有功夫就写!
似乎他脑袋里东西永远都掏不完,似乎他永远都有着无穷无尽灵感。
而且,似乎他永远都不会累。
晃到现在,认识也好多年,那时候自己才刚读大,他那时候是大四,在校园里偶尔碰到,帮女孩子叽叽喳喳地背后讨论人家真帅,偶尔也有大胆,直接跑上去口个师兄搭讪,但自己从来都觉得那样搭讪毫无意义。
直到他们毕业作品展,校门口那次相遇,直接促成自己拿到人生中第个角色,而且还是那大那重要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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