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只是短期合作,对方为李谦他们行安排估计是有合作关系家酒店两个房间,间套房,李谦和廖辽住,还有间商务房,谢铭远住。
谢铭远此前曾到美国游历过几个月,曾到过洛杉矶,这次来,他便自作半个主人,花两天时间,带着李谦和廖辽到处转转、看看,然后,他们就准备要开始做这张专辑。
当然,要先做配乐。
《泰坦尼克号》上映档期已经敲定为5月14日,所以理论上来说,至迟在四月中旬,这部电影上映剪辑版,必须彻底完成,而在此之前,配乐,以及整部电影音轨,当然是只能提前不能落后,因为对于这部电影来说,特效可是个大头,特效做完,意味着这部电影大活儿结束……所以,留给李谦他
约翰·戴斯是个纯粹生意人。
是,李谦前世就知道,好莱坞衣着光鲜,固然是以艺术家们为核心,但其实,真正掌握着那无数部电影人,却往往并不是电影人们,而是如约翰·戴斯这样彻头彻尾生意人。
如果非要解释下,只能说,他是个比较懂电影生意人。
生意人特点就是:锱铢必较,码归码。
当然,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因为美国电影工业发展到当下这个程度之后,经历近百年积累,各方面都已经形成相对完备规章制度,所以,在已经习惯相对宽松中国人看来,跟美国人谈事情……实在是太过繁琐、也太过细致。
《泰坦尼克号》剧组会为李谦和廖辽这次美国之行,提供全面支持,这是事先约定好大前提,但怎支持、支持到什程度,却并不是双方心里有数就足够。
于是,对方随后就从美国那边派过来个专业谈判团体,包括名律师、名谈判专家,和多达三个人包含音乐方面专业人才和二十世纪福克斯集团专门处理后勤事务工作人员在内谈判队伍——最后谈判结果,连李谦他们到达洛杉矶之后应该入住哪家酒店,入住期间享受什样起居标准,应该有几名助手或陪同人员在他们负责范围之内,每个人待遇怎样,甚至连出行时候应该配备什样车辆,或每周配发多少钱交通费,都详细地谈妥,并记入合约,这种细致到近乎繁琐程度,让明湖文化这边以齐洁为首谈判队伍,先是有点儿懵,随后,不知不觉便起望而生畏之心。
事后用她话讲,“人家国际性大公司,真不是吹,真是板眼……长见识!”
几天之后,谈判尚未结束,谢铭远陪同护送自家老爷子和对子女,低调地返回国内。
还在正月里,还在国内媒体、歌坛、歌迷们都正沉浸在《曾经你》这张专辑、以及这张专辑那破纪录销售数据所带来震撼之中时,李谦和廖辽、谢铭远乘坐同班飞机,从顺天府启航,历经十几个小时飞行,抵达美国西部城市,洛杉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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