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而诺克斯先生房子里面仅有架打字机却是雷鸣顿牌……所以,既然凶手并没有用诺克斯先生雷鸣顿牌来打第封信,那就清楚表明:在打第封信时候他无从使用诺克斯先生打字机。可是,在打第封信时候,所有仆佣都可以偷用诺克斯先生打字机——事实上,他们来到诺克斯家最短也有五年。因此,他们之中不可能有人是凶手同谋,如果有话,凶手就会指使他去用诺克斯打字机打出第封信。“这就把诺克斯先生、布莱特小姐以及这所房子内所有仆佣全都撇清干系,既非凶手,也非同谋!但这又怎可能呢,既然第二封信确是出自诺克斯房子?”埃勒里把烟蒂丢进炉火。“现在咱们知道,信作者虽然是在诺克斯先生书斋内写出第二封信,但在他写第封信时候,却并不是处身于诺克斯先生书斋内——也不在那房子里——否则话,他就会用那架打字机来打第封信。们又知道,自从收到第封信之后,没有外人曾被准许进入诺克斯房子——也就是说,没有任何外人,除个人之外。请听好,事实明摆着:任何人都能在外面写第封信,而能写第二封信却只有个人——这个人就是在收到第二封信之前,能进入这所房子唯个人。这样来,又澄清另点。因为,直在向自己提问:那第封信究竟有什必要呢?尽耍嘴皮子,没什具体目标。凡是写恐吓信人,般总是下笔就敲竹杠——没有谁肯喋喋不休多费笔墨;谁也不会先写封信来明确自己敲诈者身份,然后再发第二封信来勒索钱财。这就需要从心理上来作圆满完整解释:第封信对于凶手是必不可少,自有他目。什目呢?那就是,使他能以此进入诺克斯房子呀!他为什要进入诺克斯房子呢?为能够用诺克斯打字机来打第二封信呀!切都讲得通……“现在再来看看,在收到第封信和收到第二封信之间这段日子里,能够进入这所房子唯个人是谁呢?无论这看来是如何奇怪,无论这是如何令人难以置信、非同小可,但无法回避这个事实:这位客人就是咱们同事,是咱们调查伙伴——简单句话,就是地方副检察官佩珀,他曾在那儿待过几天——并且,们应该还回忆得起,这是出于他自告奋勇——其目显然就是等待第二封信!“手段高明!真是鬼到极点。“第个反应是很自然——无法使自己相信。这似乎是不可能。不过,尽管对于这样个情况感到震惊,也尽管这是第次想到佩珀竟然可能是凶手,”埃勒里继续说道,“事实却很清楚。无法排除可疑对象——现在也不再是可疑对象,根据逻辑推理,罪犯就是他——不能仅凭主观愿望,而对推理结果视若无睹。强迫自己进行复核。把全案从头到尾思考番,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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