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要确证诺克斯先生清白,再简单不过。你们感到奇怪吗?但这却是明显到可笑地步。要确证这点,有赖于个事实,而这个事实,世界上只有三个人知道:诺克斯先生、布莱特小姐和。而那位佩珀——你们将能看到——由于对这个基本要点无所知,就造成他在勾心斗角中第个失着。“这个事实就是:正当般人都把吉尔伯特·斯隆看作是凶手时候,诺克斯先生却主动——注意这点——告诉,当着布莱特小姐面,说他跟格里姆肖拜访卡基斯那个夜晚,卡基斯曾向他——诺克斯——借过张千块钱票子,交给格里姆肖,算是缴纳笔敲诈勒索款子;而且他,诺克斯,目睹格里姆肖把票子折起来,塞进表壳背面,格里姆肖离开房子时候,这张票子直在他表内。和诺克斯先生立刻就到总部去,查明票子仍在原处——是原来票子,因为立刻进行核对,发现诺克斯先生说得不错,那正是在他所说日期从银行领出。由此可见,这张千块钱票子是条牵连到诺克斯先生线索,对这个事实,他比谁都清楚,那,如果格里姆肖是诺克斯先生杀害话,他就应该竭尽切可能不让那张票子落到警察之手。他既然知道格里姆肖有这张票子,也知道票子放在哪儿,那,如果格里姆肖是他勒死话,他当场就可把表内票子拿掉,这应当是轻而易举事吧。即使他并不直接就是凶手——而只是个同谋——他也会想到把票子从表壳后面拿走,反正有个相当长时期表是在凶手手里。“然而,当们在警察总部打开表壳看时,票子仍在里面!瞧,刚才已经讲过,如果诺克斯先生是凶手话,他为什不把票子拿走呢?事实上,他不仅不把票子拿走,而且还主动向讲票子事——当时跟所有办案人员样,根本做梦也想不到会有这样事——他何必这做呢?请看,他行动,完全不同于凶手或者共犯所可能会采取行动,所以当时不得不认定:‘好吧,不论罪犯是谁,反正决不可能是詹姆斯·诺克斯。’”“谢天谢地。”诺克斯哑声说道。“再不妨看看,”埃勒里接着说道,“这样个逆推而得结论,在当时看起来好像无关紧要,却产生什后果。们知道,只有凶手或者他同谋——假定他有同谋话——才可能写这两封恐吓信,因为两封信都是打在半张期票上面。那,既然诺克斯先生不是凶手,也不是同谋,两封信也就不可能是他所作,尽管信是从他那架自有特色打字机上打出来。关于信是出于他打字机这点,昨天已根据英镑符号作过推论。由此可见——而这是相当惊人——打出第二封信那个人,故意使用诺克斯先生打字机!目何在呢?无非为要让‘3’字失误,并且露出英镑符号——这当然是存心——从而构成条线索,认为,他打算通过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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