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检察官名为英格丽·马斯克,位面部线条颇为英朗黑人女性检察官,她中规中矩地开始交叉询问第个环节:“您名字和职业是?”
“叫奥尔加·莫洛泽,”奥尔加回答,“维斯特兰州立大学客座教授,同时也是WLPD在侧写方面顾问。”
对方继续问道:“您和赫斯塔尔·阿玛莱特是什时候认识?”
“在诺曼兄弟被杀案子发生时候,”奥尔加流
奥尔加是被个法警推到证人席上。
在修养这长时间之后,她腿上石膏已经被拆掉,骨折愈合得还不错,但是等做完整套复健训练、再给自己定制个合适假肢还需要花很多时间,这个时候当然还是坐在轮椅上比较方便。
这个证人出场前小插曲令旁听席上好多怜悯目光落在她身上:奥尔加猜测,她在这些坐在旁听席旁观者和记者眼里完全是个可怜倒霉蛋,为救人付出自己条腿,然后睁眼就发现自己好朋友个生死不明(大概率是死)而另外个因为杀人而接受审判。
——而她自己还得上庭为这位先生亲自作证。
这是赫斯塔尔·阿玛莱特庭审第天,旁听席上挤满法学家、犯罪心理学家和报社记者;很可能根本没有人是真怜悯在此案中死去或重伤人,也根本没有人是真为企图谋杀个人渣然后锒铛入狱嫌疑人打抱不平。
关注庭审绝大部分人出发点是猎奇、窥探和品头论足欲望,观看庭审和观看爱斯基摩人生吃海豹没有什本质区别,“维斯特兰钢琴师”这个词就够他们热血上头、不顾切地挤进这场庭审现场。
然后,从他们指尖被撰写出来新闻稿会在证人每次发言后流向互联网,每个人嘴里说出每个词都会被呈上宴会桌子、被谨慎地装盘、被实际上并不在乎事情真相人品评,新闻人物本身是舞台上随着韵律跳舞小丑,而旁观者只不过是拍手大笑观众而已。
法警把轮椅停在那本《圣经》前面,好能她把手按在书封面上发誓,念出她已经在不同法院念好几百遍誓言。虽然平心而论,比起按着《圣经》发誓,奥尔加本人宁愿按着罗素《数学原理》发誓。毕竟数学和逻辑学不会欺骗她,但是神学会。
“向上帝起誓,”她举起只手来,声音还是懒洋洋,而下面人群里大概有几百个人在盯着她猛看,“所说切均为事实。”
赫斯塔尔·阿玛莱特当然也注视着她,这人站在被告席上,看上去就跟平时站在辩方律师位置上般镇定自若。所有人都深谙给陪审团和法官留个好印象道理,而赫斯塔尔本人更是其中翘楚,他穿着身炭灰色西装三件套,比当律师看上去更适合站在某种男士商务服装秀场上。在奥尔加目光短暂地落在他身上时候,赫斯塔尔颔颔首,仿佛并不介意奥尔加是作为控方证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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