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刀刃猛地动——阵剧痛,捂着伤口蹲坐在地上。淌出鲜血从指缝间逃窜出来,染红衣服。
他拔出刀,没有刺进去。
许驼丢下刀,靠在树干上,低声骂很久。旋即,他在面前蹲下,伸手替止血,嘴里依旧骂个不停。
“拿你没办法。”他咬牙切齿,“真没办法。走吧,带你走,们再也不回来。”
他抱住,抱得很紧很紧。
许驼揉揉头发,他说,你应该那时候就知道,们结局就像歌词里说那样,迟早是要分开。
“阿姨是个很好人,住在你家那久,她就像对待自己另个孩子那样照顾。周先生也是个好人,虽然脾气有些急,但他直都希望你能好好生活。”他说,“不忍心将你从他们身边永远带走。”
夕阳光芒渐渐黯淡下去。那是天光渐暗、路灯未亮间隙,们在树后阴影中盘踞,谁也不知道下步方向。
“永远不知道孩子身在何方,这种煎熬太惨痛。”黑暗中,听见他低声说。
路灯闪闪,次第亮起。灯光下,脖颈前多抹刀光。
除和许驼走,没有办法。他就是禁药,已经成瘾。
“……带走吧。”说,“什都不要,带走吧。”
喜欢和他走在起,走在傍晚街道上,那时候刚工作,买个蓝牙耳机,走在起时们各戴个耳机,耳机线让们不能离开太远。每次听见OW《loseit》,都会偷偷瞄他。
他会对这首歌有反应吗?因为这首歌很像们,两个被耳机线连接、怪异走在起人。
可他毫无反应。以为他听不懂英语。后来夏墨说,他们在美国待过几年。许驼是听得懂那首简单歌词。
们都知道,们只有彼此。
在接下来几天,们正式上路。他预测几处封锁点,准备
“——这件事很多年前就该做。”许驼握着刀,将它紧压在颈侧,“不该把你留到今天。就像养猫,养出感情,丢掉它时候就会不忍心。长痛不如短痛,不如把你尸体留给他们,让他们心里有着落。”
也好。
靠着墙,感受刀刃划破皮肤,温热血流淌而下。他动作很熟练,割破皮肤,刀尖转向改为刺下,可以精准切断颈动脉。
连痛苦都没有觉察到,血液润滑让刀刃通行如同光滑蛇游,避开那些令人痛苦部位。
附近有出来散步居民,有下班白领,有放学孩子。他们中,偶尔有人会注意小树林后两个人影,但谁都没有好奇。们之间太平静,平静得像是在道路两侧互道离别。
此刻,许驼看着。他黑色眼睛里仿佛有交缠海藻在黑海里沉浮。
他看很久。
“记得你很喜欢那首歌。”他说。
愣住。
他哼唱几句:“就是这首。不知道它叫什,以前你手机里总是放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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