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沈戾叫她声,鼓足勇气。
认真又郑重,逐字逐句道:“有个特别喜欢人。”
“从高开始,暗恋,十二年。”他语气苦涩,却笑笑,“他不知道,他也不认识。”
“他没有回应爱意,没有暧昧,没有消耗,也没有辜负。”沈戾说很慢,他藏十二年爱意,偶尔,也需要见见光,晒晒太阳,“喜欢他,这并不是他过错。”
程昭眼眶慢慢红,她忽然意识到,或许真是她会错意。
沈戾不解抬起头,程昭朝他笑笑:“小戾,妈妈很高兴你有喜欢人。”
“知道,你好像有个很喜欢人,很久以前。”程昭拢拢散落耳发,“你没有跟说过,也没有问过,但知道你喜欢得很辛苦,辛苦很多年。”
她和沈戾相依为命这多年,喜欢个人这种藏不住事情,沈戾怎瞒得过她。
“只能看着你辛苦。”程昭顿顿,才继续道,“无数次想问你那个混蛋到底是谁,想揍他顿,想问问他儿子这好,他为什不喜欢,是眼瞎,还是心盲。”
“也想揍你顿,想让你放下过往,惜取眼前人。”
她对陆长亭印象挺好,这孩子教养极好,又有风度,模样生得还好看,自家儿子眼光就是好。
沈戾闷闷“嗯”声,他不太想多谈关于陆长亭事,但他也不想刻意欺骗或者是隐瞒程昭。
程昭笑着给他夹筷子菜,没再多问。
反倒是沈戾受不住程昭这样大度开明,他直觉得自己对程昭亏欠良多,这会儿心里发堵,挑着捡着有趣见闻,跟程昭说。
程昭也跟他说和朋友出去玩趣事,顿饭吃半个多小时,沈戾收拾碗筷去厨房洗碗。
白高兴场。
十二年
沈戾低下头,冲洗下手。
程昭想想,到底还是没舍得说更重话,只是简单给话题做个收尾:“算,都过去……你这次眼光不错。”
她很少跟沈戾聊这煽情话题,怕哭,哭花妆。
大概真是年纪大,她最近也变得越来越多愁善感。
既高兴沈戾终于又有喜欢人,又难过自己儿子以后要跟别人搭伙过日子。到时候家里就剩她个,空落落。
程昭斜倚在厨房门口,看着他把洗干净碗筷收回橱柜里,眨眨眼,恍惚觉得沈戾还在念初中,刚开始学做饭,不是笨手笨脚烫到自己,就是切菜划伤手指,洗碗摔碎碗,把厨房弄得团糟。
但每次沈戾都会偷偷去折截芦荟往手上敷好烫伤,也会用创口贴把伤口贴起来,打扫干净摔碎碎碗片,收拾好片狼藉厨房,低着头跟她道歉。
从小到大,沈戾都很懂事。
说到底,如果不是她没有给沈戾个健全家庭,她儿子也可以衣食无忧长大,也不必吃这些生活琐碎苦。
程昭微不可闻叹口气,忽然开口道:“妈妈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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