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年纪不大,才26岁,可是眼角已经有皱纹,精力也不如以前好。没有告诉那位老同学是,前阵子才做血检,HIV阳性,不知道他会不会被传染。
近来身体越发不适,就算是浓妆也掩盖不住疲态。ktv里客人总是对横挑鼻子竖挑眼,甚至说出“大婶快回家洗衣服去吧”这样无礼话来。
而曲明月,她从面前走过身影依旧那美丽,甚至像出鞘宝剑样变得更加炫目,它深深地刺入心里,让心无时无刻不在流血。
突然有种错觉,苦苦坚持这久,就只是为今天在这刻被她彻底击倒。
和她切比较都是没有意义,从来也不是她对手,心里“如果”仍然像肥皂泡样个接个涌出:如果当时不是那样愚蠢,如果肯好好地读个书出来,如果有来生……
能力,这样人,留在世上还有什用呢?大概都能想到,父母会怎样恶狠狠地责骂没用,学校里同学听说这样逸闻,又是怎样副听到惊天八卦模样。
何必呢,还不如死去好。浓烟从门缝中渐渐蔓延进来,躺在床上,静静等待着死亡降临。
那起事故最终没有让死亡或进监狱,不然,如何会再度见到曲明月呢?
成被□□受害者,火灾幸存者,而为证明这点并且为找到最好律师人,竟然是陈宇——他因为陈康去世,成为个十分富有小孩,监护人也变成他母亲,想这大约是他对种凉薄感激。
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如今算是知道是怎样滋味。
躺在床上,身下瘙痒伴随着疼痛——因为身体免疫系统被破坏,染上其他难以启齿坏病,可是不想再去治,心里觉得好累。拿着针管,那是看病时候偷偷藏起来,想自己总有天会用到它。
抽满满管空气,狠狠心,将它们全部注射进血管里。
如果有来生……
曲明月,求你,不要让再见到你。
好吗?
不想面对父母冷眼,索性再也没有回去过,直自己打工过活。然而做服务员也好,做导购小姐也好,终归来钱太慢,实在是割舍不下曾经那样纸醉金迷生活。
所以最终还是选择去高档夜总会做小姐,又因为英语好,还可以服务些外国人,他们把包装成个大学生,好时候,个月赚五十万也是有,只不过那些钱都被买名牌包,租高档公寓,所剩无几。
直到那个地方因为严打倒闭,才又流落街头,转而去ktv做公主。说来也尴尬,竟然还在这里遇到过曾经同学,他说以前是他心目中女神。
他已经结婚,但是还是包夜,花样百出地荒唐宿,然后点也没有留恋地扔下钱就走。
大约是看到残妆模样被吓到?自嘲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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