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死,为她跟儿子,他会拼尽切,努力地活着。
圣诞节时候,周凛、林月来傅家过。
林月预产期在三月,现在肚子已经很大,凌霄上
凌霄却冷下来:“别让瞧不起你,你有你工作,有事业,不想为你当家庭主妇,也不需要你为放弃警服。”
傅庭北沉默。
凌霄捧住他脸,主动送上吻:“林月跟周凛说,让周凛做他喜欢做,对你,也这想。”
傅庭北想说话,都梗在喉头,不知过多久,他以另种复杂心情,慢慢地摸她疤:“当时,怕不怕?”
怕不怕?
傅庭北不信,终于摸上她手术疤痕,目光沉痛地看着她:“凌霄。”
叫她名字,这是非常非常正经,凌霄叹口气,将人拉下来,她抱着他脑袋,轻飘飘地道:“长个瘤子,不想耽误你事,就自己去北京。”
傅庭北埋在她肩窝,死都不怕男人,却在此时湿眼眶。
什瘤子?肯定很严重,不然她不会故作狠心离婚。
“对不起,对不起……”男人哭,伏在她怀里,遍遍地抱歉。他做个缉毒警应该做事,他对得起国家对得起警徽,却对不起家里女人与儿子,连她做那大手术,他都没能陪在身边。
离婚才发现,别人都没强?”
凌霄望着头顶痞笑男人,心里有点无奈。
高中时候,他还挺清纯,会脸红,会在她面前装正经,后来跟周凛进警校,俩人都从青涩少年蜕变成高大魁梧糙汉,个比个不要脸。
“嗯,是没你强。”凌霄似笑非笑地说。
傅庭北却下子变脸色,黑眸危险地看着她:“你真跟他睡?”
个人躺在白色病床上,生命里最重要四个男人,爸爸哥哥老公儿子,两个都不在身边,她大部分时间都是不怕,可最后时候,凌霄怕,怕自己治不好,怕儿子早早没妈妈,怕他没等他女人。
“知道最怕什吗?”抱住他,凌霄轻问。
傅庭北安静地等着。
“怕你不回来。”凌霄笑着说。
傅庭北什都没说,死死将她勒到怀里。
“至于?”凌霄嫌弃地托起他脸。
傅庭北立即低下去,不叫她看。
凌霄非要看,傅庭北突地跳下床,以最快速度关灯,再重新回到她身边。
凌霄不再逗他,轻轻地拍他肩膀。
“下个月,申请转业。”情绪稳定后,傅庭北握着她手道,声音坚定。
凌霄挑眉,仿佛在问,是又如何。
傅庭北脸是黑,但已经发生事,他没法管,只能狠狠地睡回来,叫她知道谁才是最适合她男人!
大手摸到枕头下,傅庭北跪直身体,正要撕开袋子,忽然发现她白豆腐似平坦小腹,居然有道狰狞疤痕!
手抖,傅庭北慌,想碰她疤又不敢,声音颤抖:“怎弄?”
凌霄坦荡荡地躺着,笑着道:“他喜欢重口味,受不,就回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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