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逻辑严谨、充满理性演绎派相比,这类侦探缺点很明显——上限不足。
在普通案件中,这问题可能还不明显,甚至行动派会显得更有效率;但在些案情比较复杂、或凶手足够精明案件中,行动派经常会遇到瓶颈、或是冤枉
……
39分钟后,斯克拉姆站在汤教授办公室里。
他验证结束,他已搜完所有房间,隔壁就是监控室;但是,他所花时间,比车戊辰要短十分钟。
那……这十分钟去哪儿呢?
斯克拉姆长吁口气,干脆在汤叔那张舒适办公椅上坐下,边休息边思索道:“是动作太快吗?确也有这个可能,毕竟每个人搜查节奏和效率不同,车探员当时是在种随时可能遇到伏击警戒状态下行动,而则是在已经知晓房间都是空情况下进行搜索……
动服罩帽,在路灯下露出自己脸,“小声点儿,万附近还有记者,你这样会把他们招来。”
“长官。”警员看清他脸后,立即立正敬个理。
“行,不用敬礼,回你岗位去吧。”话虽如此,斯克拉姆依然是用很规范姿势回敬对方个联邦军礼,“想进现场看看,时间长短不定……你用对讲机跟各单位打声招呼就是。”
“是。”警员应声后,便转身回去,边走边摁下自己左胸前对讲机开始通报。
斯克拉姆则是快步穿过大门,进入矫正中心主楼。
“但假如不是这个原因导致时间差……那这十分钟里,他又能干什呢?
“删除录像?销毁证据?这些推理在今天上午已经被他推翻,正如他所说……如果他真是同谋,根本没必要用这种形式参与到案件中来,或者说他完全可以让警方察觉不到他存在就把事儿办。
“无论怎想,他都不可能是犯人同谋……非但逻辑上说不通,就连凭空捏造个能支撑这套行为动机都很难。
“所以……真是钻牛角尖吗?”
若要从侦探角度给斯克拉姆分类,他应该算是个传统美式硬派侦探,就是那种……靠着办案经验和直觉来锁定嫌疑人,并用高效、快速、强硬手段来推进调查行动派。
此时,楼内虽是有供电,但灯都没有打开。当然,对于这个年代人来说,把手机拿出来当手电筒也是常识。
斯克拉姆就这靠着手机照明,从楼开始搜索,直搜到五楼;在这个过程中,他试着把自己想象成另个人——两天前车戊辰。
他严格按照车戊辰描述,模仿对方行动,并计算着时间。
从18:36车戊辰抵达现场,到19:25他用监控室里电话报警,总共是49分钟,这49分钟里究竟发生什?始终让斯克拉姆难以释怀。
也许这只是斯克拉姆单方面胡思乱想,也许对方证词就是事实,但无论如何,他还是想再验证下,哪怕这是徒劳,至少也能让自己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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