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最初写文时候,因为键盘用不对,乔镜还得过段时间腱鞘炎。为保证更新,他被迫练出用语音码字本事,不过在手好之后乔镜立马更换键盘,腱鞘炎就基本没有再复发过。
他盯着街对面那家卖蜡烛铺子,思考会儿,脑子里便大概有个构思。
“因为是白天,”他很微小地勾下唇,看着胭脂满心期待模样,心中难得升起丝逗趣想法,“那就讲个恐怖故事吧。名字话,就叫《红烛》,怎样?”
胭脂:“…………”
“——不要啊!!!”
乔镜看着她盯着布包还恋恋不舍模样,叹气道:“反正已经送你,什时候看都不迟,先吃饭吧。”
胭脂这才收回视线,点点头,拿起筷子。
她吃饭很猛,大概是从小饿惯,乔镜还没动几口,胭脂就已经大半碗下肚,碗里都快见底。
“先生,”她很快就吃饱,放下筷子,抹嘴巴,期待地看着乔镜,“咱们别这早回去吧?还想在街上呆会儿。”
知道乔镜不想逛街,说完这句话后,胭脂还立马补充道:“就坐在这里,哪儿也不去。”
只要回来就能看到。
其实乔镜今天和胭脂起出门也不为别,马上又要到学期末,课业繁重,再加上每天写稿子都要费不少墨水,他得上街去买点儿文具,顺便帮胭脂也带些大字描红之类本子。
景星阑照旧早早出门不见人影,乔镜临走时看到胭脂期盼眼神,到底是没好意思让她个人看家。
至于008……
它不算人,不好意思。
乔镜稍思索就明白她想干什:“你又想听故事?”
胭脂眼睛亮闪闪地点头:“嗯!”
乔镜有很多脑洞,真正被他写出来,不过是其中十分甚至是百分之。胭脂虽然觉得先生无论写什都好看,但比起那种读之后会让人胸口堵堵严肃现实题材,她还是更喜欢听那些天马行空幻想故事。
“……好吧,让想想。”
在讲故事时候,乔镜从来不会词穷。
他们去买墨水和纸笔,乔镜还给胭脂又买身新衣服,虽然只是件便宜成衣,料子在见惯21世纪大牌衣裳乔镜看来也实在不怎样,但女孩还是高兴得小脸通红,捧着那套衣服爱不释手。
直到他们走累,在街边面馆坐下吃午饭,胭脂害怕弄脏衣服,这才小心地将它用布包起来,还漂漂亮亮地打上个蝴蝶结。
乔镜默默地点两碗面。
按理说,跟女孩子起出门,以他脸皮估计全程都恨不得当个聋哑人。但是胭脂年纪实在是太小,而且还过惯苦日子,虽然性子看似倔强,实际上却是个会对在意人十分小心翼翼、甚至是不由自主讨好性格,平时无论是说话和做事都懂事让人心疼。
因此,他和景星阑两个虽然嘴上不说,但其实都挺宠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