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淇淇有点没招:[哎呀看干脆就把你送给他
乔麦曾经好奇查过价格,有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这贵表在他眼里就是寻常配件,不用时就随意搁在茶几,浴室,或者床头柜。
乔麦微微叹气,默默地给莫淇淇发过去个小人儿举着四十米大刀砍人表情包。
[送表?疯吗?你把两个肾卖都送不起。]
莫淇淇回个跪地磕头表情包:[爸爸错。那要不然送他个领带夹?]
看见他会脸红心跳,牵手内心就欢呼雀跃,甚至在床上被他触碰时,感官都比从前敏锐。
他对她这用心,她也想回赠他礼物,但思来想去,不知道送什好。
乔麦上段恋情是在大学,那时她只是个穷学生,陈陌家境虽然比她好些,但放在本地人里横向比较,也算不得什。
那时恋人之间互赠礼物,就是口红,项链,鼠标,键盘之类小件。
显然现在送这些给陆之和是不合适,价值太低,且不符合他身份。
陆之和送给乔麦那个娃娃,被她很珍惜地放在床上。
虽然早已过抱娃娃睡觉年纪,但她还是每天抱着睡,尤其当他出差,家里没有人陪,娃娃就是她慰藉。
尽管已经过去很多年,乔麦依然记得那天放学回到家,发现娃娃不见,她妈妈轻飘飘地说太脏已经扔掉时,她心脏碎掉那种感受。
小时候家里经济不是太宽裕,父母几乎没有给她买过玩具,那个洋娃娃还是外公买给她。
明明只是有点脏,并没有坏掉,只要洗下就好,妈妈却直接扔掉。
乔麦想想,领带夹她倒是负担得起,只是意义稍显不足,不如他送她娃娃那用心:[还有别推荐吗?]
莫淇淇:[要不送个游戏机,PS5?]
乔麦:[他不打游戏。]
莫淇淇:[要不然送雪茄?]
乔麦:[他不抽烟。]
乔麦实在想不出好点子,便去找莫淇淇商量,莫淇淇给她出主意:[你要不送他块表?]
此时已晚上十点多,她宿在顶层公寓。
陆之和坐她身边,倚着床头翻看本外文书,腕骨上表已经被摘下来,随意地放在床头柜。
乔麦视线越过他,看眼那块表,表盘设计繁复,无数小齿轮咬合相扣,是很贵牌子。
陆之和衣帽间有个很大玻璃柜,里面摆满像这样表。
后来长大,发现网上有些养狗狗人,都不会把狗狗喜爱玩具扔掉,而是洗干净晾好再还给狗狗。
乔麦不知道当妈如何能做到如此忽视女儿情感需求,或许就是这些点滴小事,导致母女之间关系直很疏远。
同样小事,陆之和却注意到,注意到当年小女孩还停留在原地,等待她那个永远回不来洋娃娃。
他替她找到同款,也填补她心脏上敞着漏风那个大洞——瞧,真正喜欢她人,是会注意到她情感需求。
自那以后,乔麦发现自己更加喜欢陆之和,仿佛陷入第二次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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