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不试试看就无法肯定,但那样硕大块玻璃被打得粉碎,就算那声音传到主走廊与边廊上也不足为怪。不,怎可能传不到那些地方呢。可无论是玄儿、野口医生还是,偏偏都没有听到那样声响。
是那声响为屋外雷声所掩盖故而没有听到吗?或许有这种可能,但即便如此那应该仍然发生在玄儿来叫之前。因为记得在那段时间内——玄儿下楼到发现尸体之间——并没有给留下特别印象巨大雷动之声。那——
们就可以认为凶手出逃是在第八条所列时间之前,也就是下午六点多钟时候。表中标有“X点X分”第六条与第七条时间也因此必然应为“六点X分”。这样来,凶手出逃时间就被限定在第五条六点三十五分之后直至第八条七点之间这二十五分钟之内。
“等市朗能够正常开口说话,或许可以问出他在红色大厅看到人影时间。”玄儿说道。
他定早就想过刚才考虑那些问题。
能。”
老老实实地点点头。虽然对于“重视效率”这个想法多少抱有疑问,但整体来说,玄儿说法还是具有相当高合理性。
“在第条与第四条之间——也就是五点五十分到六点半之间某个时刻,凶手来到这间屋子,悄悄地走到埋头作画望和姨妈身后,用围巾勒住她脖子将其杀害。这是在钟落下来摔坏六点半前后……”
假如凶手是在接近六点半时候来到这里,那他进入房间就袭击望和。反过来说,如果他是在五点五十分之后不久来话,那直到六点半前后这段时间,他都与望和两人在起。这样话,凶手在这期间到底做什?默默盯着不断作画、对来者看都不看眼望和,还是和她聊过什呢?不管怎样……
“此后,凶手遇到意外情况,然后动手杀死望和姨妈,这些情况已经明,无须在此重新探讨吧。”
“那个少年戴着手表,而且还是夜光表,所以或许会记得这个重要时间。如果那样,第三条、第六条与第七条时间或许也能确定
“嗯。”
“六点半,烂醉如泥伊佐夫君推倒走廊里青铜像。因此门被堵住,将凶手关在工作室内。当然他不能束手就擒。无奈之下,凶手打破休息室里那块玻璃,逃入红色大厅……”
简单地想想,如果用玄儿做时间表来讲话,这逃脱幕是在第五条与第十条——自案发到发现尸体期间发生。这个时间段应该还可以再压缩下。玻璃打破时所发出巨大声响就是关键。
假如凶手对于是否要逃入红色大厅犹豫不决,等到决定实施时,已经过表中第八条所显示下午七点话,那会怎样?
自二楼下来玄儿发现工作室有异常之时是七点,叫上与野口医生起来到工作室是在十分钟后。如果凶手在这前后自休息室逃入红色大厅,那应该有人能听到玻璃破碎巨大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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