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种情况推测,事件凶手是在同馆内留宿古川恒仁(三十七岁)。下面依照既存事实,重新模拟犯罪经过:
①古川恒仁是香川县高松市**寺副住持。和当天来访其他三位客人样,对藤沼纪收藏藤沼成大师作品有浓厚兴趣。长期以来,对自己无力购买成作品这个事实心有不甘。后来还解到个事实:古川最近瞒着家人尝试股票投资失败,因此在生活上捉襟见肘。
②出于对成作品痴迷,他偷走陈列在藤沼家回廊上幅画。估计他事先并没有计划,而是冲动犯罪。事发当晚,管家仓本庄司在回廊上目击他对作品表现出来异常举动。这是证明他心理状态重要证词。
③待所有人睡着后,他偷偷走出房间,避开坐在楼下大厅里三田村则之和森滋彦视线,来到回廊上盗走画。随后,他从后门逃出水车馆,但因为,bao风雨而没有走远。
④正木慎吾发现他后追出去,古川杀害追上来正木。
结果
九月二十九日黎明,在藤沼纪家地下室发现具尸体。根据对尸体鉴定,得出以下结果:
①尸体被肢解为头部、躯干、双臂(左手无名指缺损)、双腿,共计六部分,在地下室焚烧炉内被焚烧。
②由于尸体损伤严重,难以辨认容貌等个人特征。性别为男性,年龄在三十五岁到四十五岁之间,中等身材,米六五左右,偏瘦。由于高温引发蛋白质变性,无法检验出血型。
③死因推测为被勒住脖子窒息身亡。燃烧造成尸体严重炭化,无法推测具体死亡时间。
⑤关于为何要肢解正木尸体,可以考虑以下可能性:古川指望通过肢解焚烧尸体来掩盖罪行,他认为只要处理尸体,杀人事实就不会被发现,于是他想到在地下室焚烧炉内把尸体烧成灰。将尸体肢解是因为具完整尸体不能直接塞入焚烧炉。因此,如果没有人发现烟囱烟进而发现焚烧现场,估计他会计算尸体被烧成灰所需时间,然后返回地下室处理骨灰。
⑥肢解尸体工具是从厨房以及储物柜中拿来切肉刀和劈柴刀。这些工具和尸体起被扔进焚烧炉。另外,进行肢解地方应该在室外,但是因为当晚台风
2.被害人身份确认
①根据尸检结果推断出来死者体型、年龄,相关人员提供事发当时状况以及地下室发现物证,断定被害人是居住在藤沼家正木慎吾(三十八岁)。
②上述用于确认死者身份物证,是残留在地下室左手无名指。这与尸体左手缺损吻合,估计是凶手肢解焚烧尸体时不小心掉落在地。化验结果表明这根手指血型与正木慎吾血型相同(均为O型)。
③被发现无名指上有戴过戒指痕迹,与正木慎吾在同手指上戴有戒指这事实相符。此外,从正木房间以及正木弹过钢琴键盘上采集到指纹也与这根手指指纹致。
3.犯罪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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