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玦甚至有个可怕猜想,许野知道这切。
他知道自己心思,知道自己对他喜欢,知道自己纠结,煎熬和隐瞒。
可他却从没有戳破。
他就像最忠诚小狗崽,等他八年,找他八年,强势而温柔陪在他身边,即使在两个人最暧昧时候,仍然给自己足够自由和安心,似乎他不做决定,许野就能直守着自己等下去。
不管有多久,也不管有多远。
——程玦,们再次相遇来。
落款日期是去年,他们重遇那天。
像是道重锤狠狠落在心上,程玦疼得弯下腰去,他抬手遮住眼睛,才发现自己在流泪。
他直以为他们相遇是再巧合不过偶然,所谓故人重逢,惊喜也是因为曾经期待,虽然他当时早就没期待。
只是他却不知道,他所认为巧合,却是许野这多年寻找和思念。
他只觉得心口像是被什盛满,酸涩疼痛,或许是这多年悄然逝去时光,或许是陡然而至生离死别,又或许只是许野这句喜欢。
直到今天,他才终于确定,这句喜欢,多年后许野又曾说过遍。
在过山车急速穿梭寒风里,少年扬眉喊出那句喜欢,原来不是他幻觉。
直到现在,他才知到原来这句喜欢,许野在他不再这些年,也曾说过很多遍。
程玦不停抽着烟,直到坐在地上看完所有信,很多封信,八年之间从未间断。
年11岁!”
“要做医生!”
“要快点长大!”
“喜欢落日!”
“喜欢云彩!”
程玦低下头,他看见自己眼泪掉在地上,滴接着滴,房间很安静,仿佛泪水落在地上声音都能听得清。
原来,
他小男孩在他不在这些年,抱着腔孤勇,写没有地址信,拨无人接听号码,日复日找个不知道在哪儿人。
独自个人,从水云湾到县城,又从县城到市里。
如果这次没有遇见,他不知道许野还要找多久,还要走多远。
然而,对于这所有切,在今天之前,他无所知。
甚至在他什都没有意识到时候,许野就已经走出第步,甚至又走很多很多步,他就那样坚定陪在自己身边,从来没有任何索求。
到最后他已经什都看不清,大概是缭绕烟雾遮住视线,他觉得眼前字迹都开始模糊。
窗外早已不是明媚早晨,此刻夕阳余晖落在地平线,飞鸟掠过天边,留下过眼即逝剪影。
还剩下最后封。
程玦就这坐在客厅里,盯着这最后封信。
过很久,他终于拆开,这封信很短,只写句话。
“喜欢森林!”
“喜欢程玦!”
那样遥远回忆,已经是好几年之前,程玦却发现自己竟然都记得。
那个只有点大,倔强又懂事,笑起来却十分可爱小孩对他说:“好喜欢你啊,程玦。”
原来已经过这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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