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手这才别开目光,直到曲终,他在台下汹涌欢呼中走到麦克风前面,清清嗓子。
“这位穿白衬衫帅哥。”低沉声音通过音响传遍全场,大家都安静下来。
他重新望向奚迟,偏浅瞳仁在灯光下亮得像宝石,嘴角轻轻勾下,“你再用这种眼神勾,等会散场可是要跟回家。”
可现在他面前男人,半眯着眼睛,发梢随着节奏晃动,扫弦动作有种张狂气势,穿破空气追捕着每个人心跳。
让人难以挪开眼睛,但他却很少去看台下人群,沉醉在音乐世界里,像个虔诚而狂热信徒。
直到高潮电吉他SOLO,他才站至舞台边缘,目光往乐迷中扫去。
这眼,他就看见奚迟。
在高举着手跳动摇摆人海里,个人安静地坐着,仿佛身后繁杂都成他背景板,明明是双湖水般清冷眼睛,却跳着灼人火光。
为看野哥来。”
底下议论声越来越多,乐队主唱犹豫下,转身向后面两人点点头,似乎放弃等待,准备就这开始演出。
就在此时,台侧忽然踏上只皮质马丁靴,来人身材高挑,笔直修长腿收进靴筒里,机车皮衣领前银色拉链反着光,短发被风吹得略显凌乱,却添分不羁野性。
激起台下波狂热尖叫。
离他最近花臂鼓手惊喜地起身,作势要往他肩上捶去,他侧身闪过,两三步走到位置,背上眼镜青年递过来电吉他,低头扫几下弦试音,随意地将被吹乱碎发撩上去,给身旁主唱递个眼神,示意没问题。
奚迟本就直死死盯着他,两人视线缠在起,隔着酒吧里变幻光线和湿热空气,他们对视漫长几秒。
奚迟从对方目光里,看出种雄性生物察觉目标时窥探欲,坦荡而充满野性。
但这是看个陌生人眼神,他心里好像有个地方骤然陷下去。
台上吉他手看到那双漂亮眼睛里,泛起雾气,他个晃神,指下音符错漏个,又个。
沉醉乐迷们没有察觉,台上其他乐队成员都投去疑惑眼神,从没见他弹错过音,这是怎?
乐队几个人悬着心都放下去,鼓手抬手敲响第个鼓点,吉他贝司切入,主唱长发随动作摇动,开口确是把沙哑烟嗓,身后大屏幕烈火跃动,燃烧成行血红字:WildFire.
四周人也像被点燃似疯狂,斑斓灯光在眼前不停晃动,各种声响从四面八方浪潮般砸来。
只有奚迟像被世界隔绝,他握着酒杯指关节泛着白,如果杯子质量再差点,现在恐怕已经被他捏爆。
真人带来冲击力比照片强百倍。
他印象里,霍闻泽永远西装笔挺,严谨到头发丝,举动都可以作为精英气质教科书,和摇滚乐是两个世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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