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歌是《Couldihavethiskissforever》
明明是两个人歌,凌琅却好像半失聪样,只能听见迟炀个人声音,是他没听过深情。
到最后,歌快唱完,烤串糊,解题思路也乱。
滴汗从脸颊滚落,慌忙中,凌琅用胳膊蹭脸,抬起头瞬间,牢牢对上迟炀正看着他眼睛。
“CouldIlookintoyoureyes?(可以注视你双眼吗?)”
“CouldIhavethisnighttosharethisnighttogether?(可以与你共享此夜吗?)”
到伯父家之后,在朋友圈分享首英文歌,他第二天早上看到,但他不听英文歌,所以没有点开。
连雪鹿做个“收”手势,示意大家别闹,然后清清嗓子,点开伴奏,声音调到最大。
是首POP,带着世纪末特有风情。
“Youhavecapturedme.(你俘获心)”
……
“CouldIholdyouclosebesideme?(可以靠近点你吗?)”
唱到这里,迟炀勾勾唇角,朝凌琅方向走步。
凌琅像回魂般,立刻去翻已经糊过次烤串,再次看向迟炀时候,对方并没有真走过来,而是依旧站在原地,唱完倒数第二句。
“CouldIholdyouforalltime.(可以与你共度余生吗?)”
作者有话说:
“Iwishthatthisnightwouldneverend.(希望这个夜晚永无尽头)”
迟炀声音很磁性,非常适合讲英文,即使高音部分也带着些许沙哑饱满颗粒感,在如此不适合唱歌环境下,依旧如同午夜电台般治愈。
凌琅站在碳火烧出白雾中,从始至终都专注地低头照顾烤串,仿佛他世界只剩下面前烤架,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他以为自己不可能分神去听别人搞无聊情歌对唱,因为他小学生奥数题还没有完成,但他还是翻错好几个面。
这首歌并不好唱,不过迟炀和连雪鹿都挺会唱歌,搭配也好,徐图他们听着听着,开始摇晃身体打起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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